今年年初,煙臺芝罘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在酒水批發市場走訪時,發現有人開著一輛橘紅色的面包車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推銷保健酒。
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將這種保健酒的樣品帶回去,經酒類專家和該品牌企業工作人員鑒定后,確認為假冒商標酒。為了避免假冒商標對煙臺酒業經濟的沖擊和破壞,該局領導要求經偵大隊堅持“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露頭就打”的原則,并在分管局長的調度下,很快成立了專案小組,開始進駐西山路、新橋、幸福等酒水批發市場,對此類保健酒的推銷情況進行逐一摸排。考慮到春節臨近,正值酒水銷售高峰,專案民警決定在各個酒水市場蹲點布控。
10天后,這輛橘紅面包車滿載保健酒再現酒水批發市場。偵查員悄悄尾隨面包車,來到了宮家島某村的一個院落前。經偵查,民警發現院子里擺了一些保健酒的包裝盒、瓶蓋等,確認這是一個“造假”窩點。幾日后,專案民警實施“圍剿”行動,將犯罪嫌疑人林某、鄒某等人抓獲,并繳獲了尚未制作完工的假冒該品牌酒3000余瓶、封蓋機、噴碼機各一臺,假冒的該品牌瓶蓋、商標、包裝盒1萬余套。
據查,自去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伙同其表妹林某某、表妹夫鄒某從濰坊等地低價購進瓶裝、散裝藥酒和商標、包裝盒,租用宮家島一處隱蔽的平房,雇傭工人進行制假、售假活動,非法經營額達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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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