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筆者從湖南省邵陽縣商務部門的酒類市場整治行動中了解到一樁新鮮事兒:一些赫然貼有 “某某名酒專賣店”字樣的高檔名酒,經酒類生產廠家打假專業人員鑒定,確認系假冒酒。令筆者不解的是,假冒酒類為何堂而皇之貼上這類“專賣”標識?
據了解,一些名酒專賣店為了提高本店的知名度,同時讓顧客信得過他所銷售的酒類商品,便在酒品外包裝上加貼自己印制的“某某名酒專賣店”字樣,以示對酒品負責;如果顧客日后發現該酒品有質量問題,可憑這種“專賣”標識向經銷商討說法。這一做法原本是不錯的營銷創意,表明酒類經銷商對顧客的一片誠意。
孰料,這種做法竟然很快被制售假酒的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了他們欺騙顧客的“障眼法”。不法分子試圖利用顧客對名酒專賣店的好感與信任,以此來達到售“假”成功、牟取暴利之目的。
雖然這種“專賣”標識字樣可能稍有出入:不是“某某名酒專賣店”,就是“某某名酒總經銷”,或者是“某某名酒總匯”等;其粘貼的位置也可能有別:有的粘貼在酒品的內包裝盒上,有的粘貼在酒品的瓶頸處。凡此種種,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顧客被“專賣”標識上花花綠綠的色彩和字樣所迷惑,毫不猶豫地掏腰包購買,上了大當而不自知,甚至有點怡然自得。
“假酒”貼上“專賣”標識,還有一個“功用”,就是蒙蔽監管部門。不過只要細心點,并花點功夫仔細查檢一下,就能識破售假者的花招。因為假酒上的這類“專賣”標識,往往并不是售假者本店自己的標識,甚至不是本地的專賣店的標識,而是外地專賣店的標識;有的可能在某地有這么一個專賣店,有的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如遇到貼有“專賣”標識的酒品,識別酒品真假行之有效的一招,就是要求商家出示采購該酒品時所索取的《酒類流通隨附單》,仔細查看該酒品的品名、生產廠家名稱、生產日期、批號、規格等是否與《酒類流通隨附單》所載明的內容完全一致。如果完全相符,表明該酒品是真的;如果有一項或多項不相符,則表明該酒可能是假的。倘若商家壓根就拿不出該酒的《酒類流通隨附單》,那該酒當然有假冒的嫌疑了。
可以想象,“假酒”一旦貼上“專賣”標識,其危害性是相當大的:不但損害了誠實守信的酒類廠家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和經銷商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這種現象不能不引起酒類執法人員和消費者的高度重視,千萬莫被“專賣”標識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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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