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省(市)指定接待專用產品”“×××內部專用”……在市場上,消費者可能會看到一些商品上有這樣的標注,就想當然地以為這些商品質量有保證,事實可能并非如此。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工商部門展開集中整治“特供”“專供”標識專項行動。
整治范圍
無依據的所謂“特供”商品 據成都市工商局廣告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專項整治主要對商品的包裝、標簽以及廣告宣傳中含有“特供”“專供”等類似內容進行清理檢查。重點范圍是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飲料、香煙、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費品及上述商品的生產經營者等。
此次清理的內容則包括,商品出現“專(特)供×××(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專用”“××省(市)指定接待專用產品”等國家機關的名義及類似內容;生產經營者無事實依據,假借“特供”“專供”或類似名義推銷商品、服務,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此外,含有“特供”“專供”等類似內容的假冒偽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偽造或冒用質量標志,偽造產地的商品也在整治范圍內。
“內部專用酒”
40元一瓶日期廠址都沒有 近日,筆者走訪了成都市的幾家超市和煙酒專賣店,已經很難找到標注“特供”“專供”的商品。不過在成都玉雙路一干雜店,當筆者詢問有無“內部專用”酒時,老板娘心領神會地說“有”,并詢問筆者要多少。筆者說要先看看產品,老板娘從貨架后面取了一瓶出來,粉紅色的包裝紙裹在上面。把紙一扯,筆者卻沒有看到標簽,也沒有商標、生產日期、廠家名稱,更沒有廠址,甚至連酒精含量都沒有。倒是“內部專用”幾個字格外醒目,直接印在酒瓶上,下面還印著“非賣品”的字樣。“這酒40多元/瓶,要得多就40元/瓶吧。”不過當筆者問為什么這酒瓶上除了有“內部專用”幾個字外,其他的什么都沒有時,老板娘略顯神秘地說:“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內部專用’酒都是這樣子的,只有知道的人才買。”
成都市工商局廣告處負責人表示,已經在全市各大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零售市場、煙酒銷售店、賓館飯店、餐飲等銷售場所開展清理整頓部分商品包裝、標簽上濫用“特供”“專供”標識專項行動,要求廠家采取收回、覆蓋、粘貼、替換等方式撤除市場上流通的違規商品包裝、標簽。該負責人提醒市民,買這些商品的時候盡量到正規的商場、超市,遇到無廠名、無廠址也無生產日期的所謂“內部專用”酒時,千萬不要購買,不要被這些虛假宣傳“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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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