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藏身之地一般不會是假酒的生產地和源頭,正規企業只能等發現了假酒后才開始追查處理,往往處于比較被動的地位。銷售假酒的規模較大、警力不足;受制于地域問題,無法追蹤假貨源頭,而源頭地的“地方保護”也是一大障礙;如今銷售假煙酒者反偵察能力不斷提高,會把物流來的假酒分批放在不同地點的倉庫里,如果涉案金額不足,立案也較難。
少數地方保護主義者視制售假冒產品為“合法”行為,客觀上對制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假、售假者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更有甚者將一些制售假冒名優白酒的不法商人攬入“安全傘下”,并打著“招商引資,保護地方經濟發展”的招牌為制售假冒者提供方便,造成每每的“打假”變為“假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