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洋酒賣個好價錢,山東省青島市四方一酒類進口商不按規定給720瓶法國葡萄酒貼上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21日,這家進口商被四方工商部門處以15萬元罰沒款。
15日,四方工商分局宣化路工商所的執法人員在其轄區內開展酒類專項整治行動。在巡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在轄區內一酒類進口商的店內,正在銷售的進口法國葡萄酒的包裝上全是法文,未粘貼任何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按照有關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必須貼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否則禁止銷售。執法人員立即展開行動,當場搜出了60箱、共720瓶無中文標簽的法國葡萄酒,價值近4萬元。執法人員對這批法國葡萄酒進行了扣押,并立案調查。
經調查,該進口商稱為了迎合部分消費者迷信進口貨的心理,怕消費者認為帶中文說明的葡萄酒檔次不高,他特意未貼上中文標簽,以抬高這批葡萄酒的身價,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21日,該進口商被四方工商部門處以15萬元罰沒款。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正規原裝進口的葡萄酒都應標有原產地及灌裝時間,所有的進口葡萄酒在銷售時都應貼有中文標簽或中文說明書,同時酒瓶軟木塞上文字與酒瓶標簽上文字也應一致,消費者購買進口葡萄酒最好去正規、有信譽保障的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