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下猛藥整治葡萄酒市場,將嚴格實施葡萄酒市場退市與禁入制度:違法經銷葡萄酒,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這是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在葡萄酒專項整治執法公示會上發布的消息。
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在公示會上揭示了紅酒6大亂象:
·原瓶不原。原瓶酒裝的不是原來的酒。大拉菲的一個空酒瓶,回收價格最高可以達上千元。
·紅酒不紅。有關方面查處的案件已經說明,有的紅酒不是自然紅,是化工合成的紅,是莧菜紅。
·洋酒不洋。當天披露的案件表明,有好多酒并不是洋酒。
·高價虛高。從口岸里進來的酒均價是15元人民幣,而零售均價達315元人民幣。
·品牌無品。市場上許多品牌其實是沒有品格的品牌。傍名牌的各種“拉斐”和“卡斯特”如“大拉菲”、“拉菲正牌”、“拉菲副牌”、“拉菲傳奇”等多達上百個品牌,甚至直接拼湊成“卡斯特拉斐”虛假品牌。
·標識非標。利用低檔酒冒充高檔酒,造假已形成從酒漿、酒瓶、標簽、包裝紙乃至包裝盒到后期銷售的完整產業鏈。
針對市場上酒類經營亂象,浙江省工商局專門出臺了《規范流通環節酒類企業經營行為若干舉措(試行)》,實行酒類經營特別標注管理制度。規定:凡在該省境內從事酒類批發、專營、大型零售等經營活動,應取得特別標注“酒類”字樣的《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方可經營。經營進口酒類的,還應取得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有關證件。
對摻雜摻假、超過保質期、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違法行為,將實行嚴厲市場退出機制,一律依法吊銷許可證。被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