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貴州省工商系統開展的打擊“傍名牌”專項執法行動,第三季度查處“傍名牌”案件334件,查繳假冒、仿冒白酒、葡萄酒10158瓶,香煙53條,化妝品261件,機動車12輛、農業機械37臺,種子100公斤、農藥23公斤。
納雍縣工商局發現某家電專賣店銷售的帶有“中山老板電器有限公司”字樣的消毒柜等家用電器,外觀、做工均非常粗劣,經調查后證實,該專賣店銷售的22臺吸油煙機、14臺燃氣灶、13臺消毒柜和11臺熱水器屬于廣東省中山市科王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且都標有“中山老板電器有限公司”標識,與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老板”馳名商標很容易混淆,是典型的“傍名牌”違法行為,納雍縣工商局遂依法作出了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而興義市工商局也根據群眾投訴,在對黔西南州某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現場查獲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的“YAMAHA”進口摩托車2臺,執法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該公司從一名上門推銷人員的手里以每套60元的價格購進了兩套“YAMAHA”標識,然后將標識安裝在兩輛重慶某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國產兩輪摩托車上,并以每臺610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由于其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工商部門依法作出了責令立即停止侵權、沒收侵權標識,同時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