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地區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工作中發現,一輛牌照為青A-P7817號的白色面包車經常給平安縣各個餐飲酒店送酒。執法人員遂對該輛白色面包車進一步跟蹤,發現其經電話聯系后,晚上在西寧市僻靜的小巷內由電瓶車送酒轉移到白色面包車上后隱藏。之后以正常配送車為掩護送貨。
執法人員看到面包車上的人在平安縣某餐飲生態園門口正在卸酒時,隨即聯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工作人員共同到場觀察,當看到該輛面包車駕駛人等有開車逃跑的跡象時,迅速進行堵截。
經現場初步詢問當事人后得知,其正在給生態園二樓包間就餐人員送“互助”牌4A八大作坊白酒6件,計36瓶(凈含量500ML、酒精度46%)。同時,執法人員在運送白酒的面包車內發現放有兩件(12瓶)“互助”牌4A八大作坊白酒。對當事人所運送的以上8件(48瓶)“互助”牌4A八大作坊白酒,經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工作人員現場初步鑒定確認,均為侵犯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執法人員對上述白酒和運送車輛予以扣留,并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和現場拍照取證。涉案金額達5.6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