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統一部署,配合加大打擊假冒侵權酒類專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項行動,近日,吉林省檢驗檢疫局長春機場辦事處堅持“三個銜接”,采取“四項措施”,加強對進口酒類的檢驗監管。
針對長春空港口岸免稅店、口岸餐飲單位等口岸酒類產品經營單位,吉林局長春機場辦事處堅持“三個銜接”,即日常衛生監督與酒類產品專項檢查相銜接、酒類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分析排查與社會監督相銜接、口岸食品經營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與建立健全酒類產品長效管理機制相銜接。這樣完全使酒類產品專項檢查常態化,融入到日常衛生監督工作中,同時完善內部自身風險分析排查機制,強化外部社會監督,并納入到量化分級管理,按照經營企業風險性分級和衛生信譽度分級,確定衛生監督頻率,真正在長春空港口岸建立健全酒類產品長效管理機制。
該辦事處采取“四項措施”保障進境酒類質量:一是加強進口酒類產品的單證審核,確保來源合法;二是嚴格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進口酒類產品進行檢驗;三是結合口岸進口酒類產品的特點,對進口酒類收貨人、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實施備案管理;四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通過以上舉措,去年,吉林局長春機場辦事處共檢查了轄區酒類進出口企業和口岸經營單位進口酒類的采購情況、臺賬、中文標簽加貼情況及衛生證書,尚未發現假冒侵權酒類產品、偽造檢驗檢疫證書和偽造產地證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