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制售假洋酒引起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案件作出判決:涉案的4名被告共被判處10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48萬元,被視為近年來因洋酒造假獲刑最重的一起。
對此,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案的判決結果,尤其是對其中洋酒造假主要成員處以最高6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將對此類犯罪行為起到震懾作用;而向被判處緩刑的被告人發出“禁止令”,就是為切斷其與其他制假售假人員的關聯,避免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罪。
該案件的調查及審理還獲得了業內、尤其是國際洋酒協會及相關洋酒企業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保樂力加作為商標所有權人、以受害單位的名義參與本案,有效配合偵查機關調查取證,這一舉動除了幫助司法部門查處假冒偽劣產品,打擊制假售假,也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在知悉判決結果后,保樂力加表示,假冒酒類產品不僅損害商標所有者企業的利益,更是對廣大消費者的權利、特別是身體健康造成了傷害。保樂力加長期與國內政府部門以及行業各方開展合作,并堅持創新,不斷更新防偽技術,從而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2012年,全國各省市都加大了洋酒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2012年5月, 重慶法院對5名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洋酒的涉案人員判處共計7年有期徒刑以及人民幣17萬元罰金;12月,烏魯木齊法院對一名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洋酒的被告作出了4年有期徒刑及50萬元罰金的判決。這一系列的判決結果,充分說明了政府日益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和對造假行為的嚴懲。
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至2013年5年間,包括地方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酒類專賣管理局、商務局和技術監督局等在內的各地執法機關在國際洋酒協會配合下,已成功查獲大型假洋酒制售案63起,抓獲構成刑事犯罪的涉案人員158名,處罰金額總計達到1,500多萬人民幣。其中,情節最為嚴重的案犯獲刑6年6個月,而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以上的案犯達到13人。
保樂力加中國董事總經理孔仕覃(Con Constandis)表示:“作為洋酒行業負責任的領導者,保樂力加一直致力于用優質的產品為消費者帶來放心的消費體驗,并持續打擊制售假酒的行為。我們很高興看到中國政府部門對打擊假冒產品做出的不懈努力以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我們也將會與各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政府部門繼續合作,為假酒整治及消費者權益保護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