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定期公布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決算和績效考評情況,這是自2011年3月份以來,中央和國務院推動“三公”經費公開的又一個有力措施。
從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支付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等16項費用時,必須使用公務卡,2012年年底前,所有基層預算單位要全部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
此前,2011年3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中央各部門“三公”經費公開;5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要求中央各部門公開201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比照中央財政做法,做好部門預算、“三公”經費等公開工作;8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進一步要求各地財政預算、決算以及“三公”經費支出,“公開的內容要詳細全面,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
政府對白酒業的管控越來越嚴格,如同給白酒業的政務消費渠道套上了一個個“緊箍咒”。其實,“三公”經費公開、公務卡支付制度只是一種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防止權力腐敗、遏制違規公款消費。隨著這一工作的不斷推進,所謂的“政務消費”必將更加透明,社會消費形態向更加文明進步的方向轉變已勢在必行。
反觀白酒行業,至今仍熱衷于“政務消費”的強大購買力和市場帶動作用,借此搶占高端、團購市場?!百I酒的不喝,喝酒的不買”,“喝多貴的酒,辦多大的事”,一言道盡了白酒市場的“官本位”怪現狀。如果任由這種“畸形營銷”的現象發展下去,針對白酒行業的管控政策必將收緊,加之酒類立法進程的不斷推進,很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可能將酒類企業當前奉為至寶的營銷利器,變成一把高懸于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