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2011年第155號公告,其中11種啤酒瓶產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58家企業生產的58種啤酒瓶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啤酒瓶》GB4544—1996等相關標準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啤酒瓶產品的內應力,抗沖擊,耐內壓力,抗熱震性,內表面耐水性,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垂直軸偏差,滿口容量,標志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奧聯(天津)玻璃有限公司、懷來方圓玻璃有限公司、河北華興玻璃有限公司、秦皇島索坤日用玻璃集團有限公司、秦皇島方圓玻璃有限公司等單位生產的47種產品符合標準的規定。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11種不合格啤酒瓶名單
有11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抗沖擊、耐內壓力、垂直軸偏差項目。其中,有10種產品抗沖擊項目不達標,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