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本主義】
對于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來說,鄧麗君大概是一個永恒的傳說。她的許多歌曲曾經彌漫于大街小巷。比如那首《美酒加咖啡》:“我要美酒加咖啡,一杯再一杯。我并沒有醉……”
不管是鄧麗君還是這首歌的作者,大概都不會想到這首歌居然描述了一個科學事實:當把酒和咖啡一起喝的時候,不知不覺就喝了“一杯又一杯”,卻還是感覺“我并沒有醉”。最近,美國疾控中心(CDC)和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對“美酒加咖啡”的喝法亮出了紅牌。
在美國,飲酒一直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CDC統計,每年因為飲酒導致的死亡接近8萬起。而在青年人中,把運動飲料與酒精飲料混合是一種時髦。運動飲料中含有咖啡因、糖以及其他成分。2009年,佛羅里達大學發表的一項調查發現,運動飲料與酒精飲料混合喝的人,醉酒的發生率是單純喝酒的3倍,而酒后駕車是單純喝酒的四倍。2006年,在北卡10所大學進行的一次網絡調查隨機抽取了4000多個樣本。統計發現,運動飲料與酒精飲料混合喝的人中,每周處于醉酒狀態的時間差不多是單純喝酒的人的兩倍,其他酒精導致的不良后果也大大增加。
為什么咖啡因會讓人更容易喝醉呢?FDA和CDC提供的解釋是:在人們喝酒的時候,會根據一些主觀感覺來判斷自己已經喝下的酒量。但是咖啡因會屏蔽掉這種感知能力,所以喝酒者會不知不覺喝下更多了。但咖啡因不會幫助體內酒精的代謝,所以它只是欺騙你喝下更多,而不幫助解決喝下之后產生的問題。2006年《酒精中毒:臨床與實驗研究》上發表的一項研究支持這一理論:在喝下同樣的酒之后,同時喝運動飲料的人在頭痛、虛弱、口干以及運動能力失調這些“醉酒征兆”方面都要明顯低于單純喝酒的人。但同時喝運動飲料卻沒有增加身體的反應靈敏性。
除了這種時髦的“混喝”,還有許多廠家生產加了咖啡因的酒精飲料。這種被簡稱為CAB的飲料通常含有5%~12%的酒精,以及相當含量的咖啡因。一般而言,廠家不會標出咖啡因的含量。這種飲料投入市場獲得了巨大成功。從2002年到2008年,市場占有率前兩位的品牌銷售量增加了67倍,達到了8000多萬升。
基于CDC的公告中提到的原因,FDA認為有必要對基于科學證據對CAB飲料的安全性進行嚴肅審查。2010年11月13號,FDA向生產這類飲料的公司發出公開信,說將會對這類產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進行考查。
從我們的習慣思維來說,酒精是“傳統食品”,咖啡因是一種“植物精華”,再加上深受群眾歡迎(FDA說多達26%的大學生們會喝酒精加咖啡因的飲料),CDC的報告大概會受到公眾的質疑。不過,根據美國關于食品藥品的基本法律,如果一種故意加到食品中的物質沒有獲得FDA特別許可,或者不被認為是GRAS(一般公認安全),就會被當作是“非法添加物”。但把咖啡因作為一種成分故意加到飲料中,FDA只批準了在不含酒精的飲料中不能超過萬分之二,而沒有批準過加到酒精飲料中。另外,沒有任何CAB的生產廠家提出過GRAS的申請,所以,CAB飲料就處于了一種“非法”和“不安全”的境地。
不久,四家生產CAB的公司成為了“出頭鳥”。FDA向他們發出了警告信,正式指出他們加到酒精飲料中的咖啡因是“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劑”,要求他們在15天之內報告處理措施,否則就將通過法庭讓他們停止銷售。一周之后,FDA發布進展報告,四家公司都已經做出反應,已經或者陸續停止了這類產品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