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開展了“零點行動”。交警和平一大隊民警張陽在昆明街北五馬路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明顯減速,并有意倒車躲避交警檢查。張陽上前將該車攔下。詢問中,民警發現駕車女司機身上有較濃的酒氣。經檢測,其呼吸中的酒精含量為203mg/100ml,屬嚴重醉酒駕駛。經審查,楊某系沈陽人,1992年生,今年2月剛考取駕照。同時民警還發現,楊某所駕駛的轎車原為紅色,結果被擅自改為白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楊某已被刑事拘留,并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其剛考取不到半年的駕照將被吊銷,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其駕駛的車輛如果拿不出改色的合法手續,將被責令恢復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