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武漢交管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處飲酒后駕車1735起,醉酒駕車252起。酒后、醉酒駕車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和11%。因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其中,5月1日“醉駕入刑”實施以后,共查處醉酒駕車38起,刑事立案26起,移送起訴14起。市公安局交管局表示,交管部門將對酒后駕車“零容忍”,依法按上限處罰。對達到醉酒駕車標準的,一律依法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責任。絕不“開口子”,絕不搞“下不為例”。
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長諶鴻偉昨日解釋說,對于公安機關認定為機動車的超標電動車,將同樣適用危險駕駛罪。另據記者了解,全國各地已經出現過多起超標電動車被鑒定為機動車,酒后駕駛人被予刑罰的案例。
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