窖泥價值不菲。
被竊取窖泥的第二車間四號灶。
難題
偷這么多泥巴,是否構成犯罪?宜賓縣警方第一次遇到盜竊窖泥的案子。
鑒定
被擋獲的109公斤窖泥價值人民幣24053元。折合220.7元/公斤。
一個在酒廠車間里上班的工人如果起了盜心,他會偷什么呢?答案無疑是“酒”。
可是,在釀酒車間里還有一樣東西,價值遠遠超過釀出來的酒。而且,由于可以重復使用,它還可以源源不斷地產生更多的價值。這種東西,就是酒廠里用來發酵的窖泥。
日前,宜賓縣法院對一起職務侵占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宜賓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家強等4名釀酒車間的工人,因為盜竊釀酒窖池的窖泥,被認定犯有職務侵占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李家強等人盜竊的109公斤窖泥被擋獲后,經酒類協會專家評估鑒定,物價部門認定這批窖泥價值人民幣24053元。
竊案有人盜竊車間窖泥?
該酒廠始建于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我們的釀酒車間里的窖泥,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并成為具有酵母作用的母本窖泥了。”該酒業公司負責人自豪地說。
釀酒專家林老師介紹,作為釀酒發酵的第一步,用于封藏糧食的窖池泥土,因反復使用,泥土中富含釀酒所需的多種微生物,是成就酒質的最重要資料。窖泥的時間越長,提升酒質的微生物就越多,價值就更高。“像瀘州老窖1573窖池中的窖泥,價值遠遠超過黃金。”
從2011年9月開始,酒廠負責人開始發現,第二釀酒車間四號灶的窖泥“有些不對勁”,“我們認為,可能有人偷了窖泥。”公司保衛部負責人蒲濤分析。
監控廢酒糟里暗藏玄機
在公司保衛部的布置下,酒廠加強了對第二釀酒車間的監控,尤其是四號灶成為重點。
2011年10月6日凌晨1點左右,值班的保安劉大華和周大榮聽見緊鄰廠門外的廢酒糟堆放場附近有摩托車聲音。“這么晚了,摩托車到廢酒糟堆來干啥?”二人立即跑到廢酒糟堆放處。
“當時我們看見有兩輛摩托車。”見保安跑來,一輛摩托車迅速逃走。另外一輛摩托車被擋了下來,騎摩托車的人是二車間釀酒工人李家強。
劉大華等人立即向公司保衛部和喜捷鎮派出所報警。人們開始翻查堆放成小山的廢酒糟,從里面發現了兩個編織袋,里面裝的正是還散發出酒香的窖泥。
難題偷竊窖泥是否犯罪?
喜捷鎮派出所指導員唐宗文說,警方趕到現場后,將嫌疑人李家強和兩袋窖泥帶回所里,開始詢問李家強。李家強供認,自己偷偷將窖泥裝在編織袋里后,藏在廢酒糟里,用小車推出廠門,倒在廢糟場里。再利用夜間伺機帶走。
被擋獲的窖泥總共有109公斤。可是,偷這么多泥巴,是否構成犯罪?“我們心里沒有底。”這是宜賓縣警方第一次遇到盜竊窖泥的案子。詢問完畢后,派出所將李家強放了回去。
鑒定窖泥每斤價值百元
要確定案件的性質,就得明確被盜竊物資的價值。“我們找了省市物價部門,都無法給這些窖泥定價。”蒲濤說。
警方也認為,由于窖泥不是市面流通的商品,如果不能評估價格,就無法認定案件涉及的金額,不能給嫌疑人定性。于是,警方向物價部門提出了價格鑒定申請。
物價部門邀請四川酒類協會7名知名專家,對擋獲的109公斤窖泥進行了評估。根據專家評估意見,宜賓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擋獲的109公斤窖泥價值人民幣24053元。折合220.7元/公斤。
審查四名內賊狂偷窖泥
經過進一步審查,警方查明,參與盜竊窖泥的嫌疑人共有4人,除李家強外,二車間工人李強、黃大均和謝正平相繼浮出水面。
李家強等4人都是二車間四號灶的釀酒工人。2011年9月20日上班時,李家強告訴其他3人,有人出價購買窖泥,每斤15元。4人商量好銷贓后平分贓款。于是開始了偷盜窖泥的犯罪。
2011年9月底、10月初,4人先后3次將窖泥藏在運糟車里,運出廠門,存放在廢糟場后伺機運走,盜走窖泥140多公斤。銷贓后共得贓款2600余元,折合每斤不到10元。
同年10月5日深夜,李家強等人再次故伎重演,結果被保安發現。購買窖泥的嫌疑人張某某至今在逃。
判決盜窖泥屬職務侵占
3月1日,宜賓縣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對被告人李家強等4名被告的犯罪事實審理查明后,認為4被告人前三次以竊取手段侵占的公司窖泥140余公斤,因已銷贓贓物去向不明,無法進行價格鑒定。第四次竊取的109公斤鑒定價值為24053元。4被告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以竊取手段侵占公司財物,數額較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職務侵占罪。
一審判決,李家強、李強、黃大均和謝正平4被告人犯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新聞名詞
窖泥
作為釀酒發酵的第一步,用于封藏糧食的窖池泥土,因反復使用,泥土中富含釀酒所需的多種微生物,是成就酒質的最重要資料。窖泥的時間越長,提升酒質的微生物就越多,價值就更高。像瀘州老窖1573窖池中的窖泥,價值遠遠超過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