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關于藍媒廣告公司被查的新聞很熱鬧,此次執法檢查被目的各異的人傳播炒作,傳言成競爭對手上演的“打、砸、搶”事件。更有別有目的的策劃者,有意歪曲事實,利用人性弱點,來主導輿論。在此,作為目睹整個事件全過程的一員,有意還原當晚真相,供關注此次事件的朋友參考。
首先是關于網上流傳的酒后執法、無證執法、不明人員執法之說。此次執法檢查的目的,是查明一起利用正規刊號跨地區非法出版的舉報,并到舉報者提供的辦公現場做舉證工作,根據核實,該廣告公司非法排版工作于晚間進行,故檢查時間定在晚間8點半。與往常一樣,由上級統一部署、編隊、安排,部分人員按要求著便衣、攜帶證件,并通知報社、電視臺記者隨拍,記錄執法過程。后來晚上執法的時間被微博傳為執法人員接受宴請后,酒后執法,稍有常識的人應該理解,執法檢查不會如此草率,更何況還跟著媒體記者。
曲科長帶領執法檢查第一隊連同隨拍記者十余人進入辦公大樓三樓,大門緊鎖。下圖為曲科長檢查門禁的門鈴和對講系統。此圖上網后,被某博友發文,講曲科長喝醉了酒,把門禁當門鈴按,此網友所言不實。

進入辦公場所后,執法人員亮明證件,說明來意,要求見對方負責人,并請對方配合檢查。對方稱負責人在濟南,無法出面。

執法人員進入某一辦公區域內對電腦進行檢查,后側記者跟拍記錄執法檢查過程。

此時屋外出現爭吵,電視臺社會廣角記者被該廣告公司人員推搡并辱罵,屋內跟拍人員也被帶出屋外。爭執現場,多數人都有面紅耳赤和出汗現象,在微博上,被部分博友誤傳為酒后執法。現場攝像攝影記者根據職責安排,只負責記錄執法取證過程,后被部分博友傳為執法人員和記者在現場進行“打、砸、搶”。當晚事實是,記者和執法人員被“打、砸、搶”,下圖電視臺記者肩扛攝像機被搶,另外一名記者的SONY攝像機被砸毀,攝影記者的相機被搶。“打、砸、搶”事件的導火索下文詳述。

下圖中藍圈標示為此次行動執法人員,根據統一要求,大家在執法檢查過程中保持克制,不與對方發生言語和肢體沖突。紅圈標示人員是后來出現的自稱是藍媒廣告公司負責人的男子,他辯稱并未進行報紙出版活動,稱報紙出版方負責人在濟南,無法聯系,對方與他只存在場地租用關系。打人事件后,經派出所筆錄,證明該男子所言不實,其真實身份正是該報紙的總編輯,這與執法開始時約見對方總編輯時得到的總編不在煙臺的答復相悖。該男子情緒激動,不溝通、不配合,多次有過激的言語行為,執法人員根據命令繼續保持克制。

執法人員與上圖出現的藍媒廣告公司負責人交談,要求負責人穩定人員情緒,未果。此時對方人員越聚越多,據目測大約70人左右,已占滿走廊。下圖藍圈標示的是我方執法檢查人員,紅圈標示的是后來煽動進行“打、砸、搶”的對方主腦。有微博博友撰文,執法人員和隨拍記者對現場進行了“打、砸、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雙方人員比例懸殊,執法方連同隨拍記者共十余人,對方人多勢眾,且執行公務前,上級交代,若發生沖突,執法人員和媒體人員需保持克制,避免肢體傷害,微博上執法方“打、砸、搶”的傳言不實。
下圖紅圈兩人情緒激動,左側紅圈白衣男子言語狂妄并幾次煽動現場人員動手,由于我方身穿制服,現場人員幾次騷動,但并未引起較大肢體沖突。后該男子將矛頭對準執法人員身后的跟拍記者,煽動現場人員“那是煙臺日報的,大家打死他!”現場從這一點開始失控。身后攝影和攝像記者成為部分被煽動人員的圍攻對象,我方三名執法人員保護電視臺攝像記者和設備,另外一名執法人員保護報社攝影記者和設備。對方部分被煽動的人員對我們進行圍攻,由于勢力對比懸殊,最終電視臺肩扛攝像機被搶、SONY攝像機被砸毀,報社相機被搶,此時對方呼喝、高喊,情緒達到高潮,我方一名年長帶隊領導在被對方圍攻過程中心臟病發作,被幾名同事護送到該辦公樓外觀察。由于我方部分人員的臨時撤離,隨拍記者失去保護。一名記者,被對方數位人員(目測約有7~10人)拖到二樓和三樓之間的樓梯間毆打,期間攝影記者反抗,但由于勢單力薄,被打倒在地,繼而被眾人踩踏,爭執過程中樓梯間玻璃被打破。記者被踩踏后,幾名男子煽動現場起哄。從始至終,被煽動的一群年輕工作人員參與了群毆,下圖紅圈標示的兩人,負責煽動現場情緒,在群毆時卻退在一旁。

下圖為打破的樓梯間玻璃。有微博網友傳言,執法人員在現場“打、砸、搶”,并打破樓梯間玻璃,打傷對方人員。現場實際情況,上圖左側紅圈男子和對方另外幾名沒有取照的男子煽動現場人員暴力抗法,期間我方執法人員和隨拍記者根據上級指示盡力保持克制,直到最后迫于無奈采取自衛行動。根據微博傳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將樓梯間玻璃砸毀,現場實際情況,該位置玻璃為對方人員群毆攝影記者時砸毀。以上微博傳言均不實。

由于此時場面混亂,取證設備或被搶被砸,對事發現場的圖片記錄到此終止。后經報警,110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但對方仍有幾人煽動部分工作人員用身體頂撞110人員,喊警察打人(捏造事實)、無法查到證據等,直到場面最終被控制。執法人員查扣了一辦公室里的10臺電腦,帶回舉證,并在現場開具物品清單,請對方負責人簽字,對方負責人拒簽,也拒絕帶走該屋電腦,只同意執法人員從其他屋各帶走一臺電腦檢查。至始至終,“打、砸、搶”由對方部分人煽動、發起并主導,事實并非微博誤傳那樣。
下圖為此次執法檢查過程中煙臺電視臺被砸壞的攝像機,記錄了挑撥、煽動、爭執和群毆全過程的攝像機DV帶被對方人員強行取出銷毀。另外兩臺被搶設備經警察要回后,存儲卡和攝像帶均被對方毀掉。

煙臺電視臺攝像記者在保護設備過程中與對方廝打,胳膊、身體、腳踝多處受傷,另外一名被眾人踩踏的煙臺報社攝影記者傷勢較重被送往醫院檢查。本應正常進行的執法取證,卻因對方少數人的挑撥引起群毆,雙方各有損傷。請問對方煽起情緒的幾位工作人員或領導,自己毫發未損,卻煽動員工毆打執法人員和隨行記者,引起雙方身體傷害,然后利用這些年輕大學生的身體傷害在媒體上做斷章取義的文章。這種做法心里是否坦然?

以上是現場參與者根據殘留的影像資料還原的真實現場。讓我們感到遺憾的是,對方親臨現場的一位副總編、部分工作人員和部分不在事發現場的網友,在微博傳播的過程中,有意或無意歪曲、捏造當晚事件發展事實,部分執法檢查的片段被片面傳播,利用仇富、扶弱、憎官的人性特點,誤導網民心理。對方人員多為畢業不久、懷揣夢想、可塑性強的年輕人,經過少數人的煽動,燃起了對執法人員和隨拍記者的仇恨,采取了暴力抗法的過激行為。這種與傳銷類似的激進行為,也許與對方部分領導的日常“洗腦”不乏關系,導致部分年輕人對法律法規和事情真相的理解相對片面,容易被鼓動。現場人員行為過激的事實也與對方某副總編在微博上一直所發表的自我約束和煽情言論相悖。
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