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從一年一次的體檢時關注“適量”這個詞的,那次,Martin Feuer醫生將我的肝臟批得體無完膚,我卻辯解說:“我喝酒真的是很適量的。”可我當時還沒鬧清楚“適量”到底是多少。“每個愛喝酒的人都這么說。”他面無表情,就像聽到了一句“吃了嗎您?”
我極少白天喝酒,品酒的話也吐掉;晚餐必然佐酒,一般情況下在家吃的時候喝兩杯葡萄酒,除非開了瓶好酒,才與丈夫共同分掉整瓶,這量對于嗜酒的法國和意大利人來說真說不出口。
除了大部分歐洲國家,目前,葡萄酒在其他任何地方還都不算生活必需品,如果有一天它的地位改變了,那其保健作用必定是關鍵助力,沒有之一。由此,“適量”便事關葡萄酒的生死。美國曾經對此做過官方規定:適量飲酒即女性每天一杯,男性每天兩杯。
在西班牙和法國,這項規定顯得更“人性化”:女性一天可以多喝一杯,而男人則比美國翻倍。盡管如此,人家那邊的人均健康水平要更高,酒精中毒率也低于美國。這個事實讓我坐不住了,只能繼續向這方面的專家學者請教。
我第一個打給波士頓大學醫學研究中心的Harvey Finkel博士,全世界研究葡萄酒與健康的學者都聽過他的講座,他自己說:“我就是適量飲酒的受益者。”博士與官方的說法一致:女性每日一杯葡萄酒。得知我平均每天要喝兩杯的時候,她建議我說:“每一杯可以少倒一點嗎?”
我滿口答應博士下次晚餐喝酒時一定給自己少倒些,但轉身就在家宴中破了戒,那天我用了超大號兒的酒杯喝了兩杯霞多麗,盡管只倒滿了杯底部分……下一個被我采訪的人叫Elizabeth Whelan,擔任美國健康與科學委員會主席。“為什么這么強調要適量,你知道我們國家95%的人完全沒有嗜酒或酒精依賴的問題。”我向她抱怨說。“呃,這個嘛……我們國家對酒精的問題其實一直也很敏感的。”主席女士小心翼翼地回答我。當我提及政府規定男女飲酒適量標準不統一,而自己又一天喝兩杯的時候,她巧妙地掉轉槍口,不再提酒精而是與我大談這兩杯葡萄酒里的熱量:“酒精里含有大量卡路里,你也應該計算一下每天卡路里的攝入量。”
后來我又問她用多大的葡萄酒杯才算符合政府標準。她馬上又轉移話題,說計劃去索諾瑪云云,讓我給她推薦酒莊,我在紙上寫下Dry Creek, Martinelli, Franciscan和Chateau St. Jean。可能是看在我熱心腸的份兒上,主席女士讓我聯系健康教育基金會的主席Morris Chafetz,這也是一個非盈利性質的機構,主要從事公眾的健康教育工作,特別著重于健康飲酒方面。Chafetz主席對我說她50年前就開始研究酒精與健康的關系了,自信能給我靠譜的答案。
“酒精對健康的好處遠高于危害。”這一觀點讓我看到了擺脫負罪感的希望。她認為政府對適量飲酒的規定僅僅“想當然”罷了。當問她如何看待我每天兩杯葡萄酒這個事兒,她說:“不要糾結于喝酒的量,最重要的是,在喝酒的過程里,你有沒有尊重你自己。”
說到這兒我還是糊涂。我確信沒有糟蹋過自己,但僅僅憑這一點就可以從此不再關心自己體內有多少酶轉化酒精、酒杯用多大、倒多少、赤霞珠里含多少卡路里……這些很現實的問題了嗎?我決定咨詢一下酒圈的行家,比如釀酒師、侍酒師,聽聽他們是如何解釋“適量飲酒”的。
Little Nell餐廳的酒水總監RichardBetts認為平均一天一瓶即適量。紐約Le Bernardin餐廳的首席侍酒師MichelCouvreux每天兩瓶,一般都是佐餐喝下去的,他可真是個地道的法國人!Union Square Café的女餐飲總監Karen King要少得多—幾杯,但也遠高于政府的明文規定。這些人看上去都很健康,不知道他們的家庭醫生是否也想把他們的肝臟換掉。
幾個星期后,我發現一直沒有再糾結這個問題,感覺輕松,又重新咀嚼下Chafetz的四字飲酒箴言—尊重自己,頓時猶如醍醐灌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