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接到群眾報警,看著滿身是傷的李某,聽完他的陳述,民警大吃一驚,一度以為這是一起驚天大案。
且看李某向警方的陳述———
1月13日晚上11點,我和唐某喝完酒后在上上城門口打車,結果出租車把我帶到一個工地門口,唐某和10多名男子把我拖下車進行毆打,還把我的外套和手機搶走。
接著,他們又把我拖進一幢尚未完工的建筑內進行毆打,并關進一間小房間里。半個小時后,幾名陌生男子把我帶出工地戴上黑色塑料頭套,押進一輛轎車,在市區開了近一個小時,再次返回原來的工地,關回房間,要我打電話給家人,交30萬元贖金。我說家里窮,沒錢,結果再次遭到毆打。我是等看守我的人睡著了,爬窗才逃走的。
可調查后查明的情況卻是:
1月13日,李某和唐某在一個朋友家喝酒,一人喝了一瓶52度的白酒,又相約到小區附近的一家小店喝了點黃酒。酒喝多了,兩人耍起了酒瘋,竟用未開啟的啤酒瓶互相敲擊對方頭部,雙方身上都留下了傷口。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兩人并未真正翻臉,還互相攙扶著。之后,唐某自行返回住處,丟下李某一個人在路邊。見其身上有傷,路過的群眾隨即報警。
民警在調取當夜沿途監控,并搜集其他涉案嫌疑人的大量旁證后,揭穿了李某假冒“金牌編劇”的面目。“我就是想讓唐某到時候能多賠我一些醫療費?!崩钅痴f。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目前,此案還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