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剛滿18周歲的李某從寧夏來到西安找工作。他偽造假身份證和駕駛證,虛構姓名、出生年月和戶籍地,通過網絡應聘至西安一家白酒銷售公司擔任司機。僅僅工作3天后,李某就偷配了公司的汽車鑰匙。1月13日晚,李某來到公司停放車輛的地點,先將面包車盜走,后帶領事先雇用好的搬運工,進入公司存放高檔白酒的倉庫。他利用面包車上的通行證,騙取倉庫管理人員信任,撬開倉庫大門,將240余箱、價值高達55萬余元的白酒運走。
第二天一早,李某在東郊某停車場內將盜竊來的白酒轉運到另一輛貨車上,準備將白酒運至寶雞銷售。在寶雞沒有賣掉后,李某又重新雇車將白酒先后拉至蘭州、平涼等地,但均未賣出。李某只得將白酒又拉回寶雞,在支付了數千元運費后,他將一部分白酒通過貨運公司送至寧夏其父處準備銷售,其余部分再次雇用車輛拉回西安。
回到西安三橋后,李某又雇用了一輛面包車。因無錢向司機支付運費,李某先將白酒存放在面包車司機家中后,就帶著司機開著車在西安四處兜售白酒,可仍然一瓶也沒賣出。當夜,身上已無分文的李某只好和貨車司機一起睡在車內。第二天一早,李某等人再次上街兜售盜竊來的白酒時,被公安機關一舉抓獲。此時,距李某盜竊之日僅僅過去5天,其托運給父親的白酒尚未到達寧夏即被公安機關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