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向記者介紹,九月下旬他購買了兩箱“長城”葡萄酒,發現該酒的口感與以往不大一樣,喝了之后幾個人都感覺不舒服,甚至有腹痛、腹瀉的癥狀。他拿起酒瓶和家里已經飲完的酒瓶對比,發現該“長城”葡萄酒只是包裝高度相似,廠名、商標都不同。隨后,沈先生以質量低劣、危害消費者健康為由向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了這家涉嫌生產“山寨”長城葡萄酒的廠家。
沈先生認為,消費者通常意義上的長城葡萄酒是中糧酒業生產的,但現在市場上有不少“傍名牌”的酒類產品。以他購買的“長城”品牌為例,有的在文字上有“長城”字樣,有的有“長城”圖案。它們的包裝、印刷甚至說明書都有相似之處,但產地、廠家不同,從河北昌黎、山東煙臺甚至香港不一而足。沈先生還發現,有的時候那些正規廠家都沒有做到積極打假維權,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傍名牌”的酒類很多,讓消費者很難辨識清楚,甚至包括琳瑯滿目的進口葡萄酒,也有許多濫竽充數。
記者走訪了部分農貿市場和煙酒店,發現這些有“傍名牌”嫌疑的葡萄酒批發價格只有十幾元、二十幾元,與正牌酒類價格相差許多,但其銷售情況卻也不錯。沈先生希望用自己維權的經歷給這些“傍名牌”的廠家深刻教訓,更希望能夠引起其他消費者重視,明明白白消費,維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