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們的零售終端價不得超過730元”,12月11日,在長沙召開的國酒茅臺2009年全國經銷商聯誼會上傳來了貴州茅臺強硬的聲音,“違反者將面臨終止合同、扣保證金的處罰,嚴重的將取消經銷商資格”。
自12月7日貴州茅臺宣布出廠價提價13%以來,市場上的高端白酒“聞風而漲”,全國不少地區都賣到斷貨,在明年元旦的實際漲價日期到來之前,這一波漲價成就了茅臺酒經銷商的狂歡,“最高的時候我賣到了800多塊一瓶(53度飛天茅臺)。”一名上海的經銷商如此告訴記者。
但好景不長,隨著茅臺“限價令”的放出,經銷商們從高點摔了下來,不少經銷商告訴記者,“這個指令對我們的利潤影響很大”。
有酒企行業人士認為,擠壓一部分經銷商的利潤是茅臺的一種作態。“他們提升出廠價,但卻限制經銷商的價格,就是想向市場表示,茅臺不希望酒漲價,如果最終漲了,那就是超市商場的行為,并非茅臺之前提價的結果”。
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