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新規堪稱是昆明市嚴管公務人員的又一重大舉措。該規定明確,國家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五不準:即不準在工作時間飲酒;不準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不準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不準在公務接待中強行勸酒和逼酒;不準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酗酒。凡年度內一次違反規定的進行誡勉談話,二次違反規定的給予通報批評,三次違反規定的調整工作崗位或停職檢查。酗酒和酒后駕車,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視情形按黨紀政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違法的,交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新規一頒布,就引起很大反響。在一次私人聚會上,幾位昆明公務員聚在一起吃飯,剛問今天喝點什么,只見一個人從包里拿出一份紅頭文件砸到桌上,大喝一聲“今天,誰要叫我喝酒,就要被問責!”眾人先是一愣,繼而恍然大悟,笑得前俯后仰。據說,現在已經有很多公務員都隨身揣著這個“尚方寶劍”。
記者采訪了很多昆明市公務員,對于新規態度都很中立。昆明鐵路部門的小周這樣說:“此規好的是在全國首開公職人員勸酒挨罰先河,又一次制度創新。”有問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卷統計數據顯示,公職人員脂肪肝和“三高”患病率相對于普通腦力勞動者均高出一成左右。問責勸酒和酗酒所能起到的震懾作用,或許可以間接地為公職人員的身體健康提供一些保護。
“然而,規定的一些條目看似合理,其實無稽,例如,不準強行勸酒和逼酒,官場潛規則中,很多場合根本就不需要勸酒的,公職人員之間、上下級官員之間,觥籌交錯,其樂融融,好不痛快,更有誰會自討沒趣、自毀前途去舉報呢?紀委的官員也不可能隨時隨地出現在各種飯桌旁啊。另外,中國人的酒文化不是一天兩天的,很多時候都說不喝酒就沒有氣氛,多數情況下,不少公職人員為了討好領導,往往不用一聲令下,就主動大喝特喝。都說不會喝酒就當不好領導的。所以,這樣的規定還是有點隔靴搔癢、不著邊際的感覺。昆明市規劃部門的一位楊姓工作人員說。
云南大學新聞系教授鄭思禮對此發表看法,“不管政府能不能夠做到,規定能出臺,都是很好的。至少遏制公款吃喝,中國每年公款大吃大喝消費數千億,某種程度上,戒酒多少能給公款吃喝退退燒。”
網友“山外”說,新規雖好,執行很難,還不如從源頭上控制好公款吃喝的經費,讓更多的公職人員根本就無酒可喝。那樣的話,強行勸酒和逼人喝酒豈不成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