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個客人中,就有9個自帶酒水!——由于“禁酒令”以及福建省廈門市消費者酒水“自帶成風”,今年春節期間廈門市多數酒樓酒類消費遇挫,部分酒樓甚至下降了近80%。
現象:酒樓春節賣不動酒水 “從大年三十那天開始,一直到這幾天,酒樓的酒水銷量一直不佳,大約比往常下降了近三分之一。”佳麗海鮮大酒樓寶福店有關負責人如此描述。
榮譽海鮮酒樓辦公行政經理周智兵則用“極為慘淡”來形容此次春節期間的酒水銷量。“太明顯了,酒水賣得相當少,大約比平時下降了近80%。”周智兵說,這是酒樓自去年10月份在廈門開張以來,遭遇到的最嚴重的一次“重創”。
與此同時,筆者從一些在春節開門納客的大小酒樓、餐館處了解到,此次節日期間酒水的消費情況與往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滑,“下降一半以上是常事。”龍山橋附近一家餐館老板說。
原因:近九成客人自帶酒水文章來源華夏酒報 有業內人士指出,導致酒樓自身酒水銷售下降的“罪魁禍首”,是今年春節期間消費者自帶酒水現象明顯增多。
“盡管有‘禁酒令’,但不少酒樓都會安排代駕人員,此外,春節期間外出聚會或應酬難免不會多喝幾杯,一般也都會自帶司機,或請不喝酒的人開車。”佳麗海鮮相關負責人謝耿元表示。
據榮譽海鮮酒樓周智兵透露,今年春節期間,越來越多客人開始“自帶酒”上酒樓,最突出時竟有80%—90%的客人自帶酒水。佳麗海鮮寶福店的有關負責人也告訴筆者,“相比往年,今年春節客人自帶酒水現象確實比較嚴重。”
影響:逼迫酒樓自破行規?
據了解,在廈門,客人自帶酒水將被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依情況而定,約在幾十元到上百元,最高的也有超過200元。據悉,自帶酒水最多的一般是名酒或者地方上比較暢銷的中高檔產品,這種產品在酒店的價格與零售端差異委實太大,有消費者表示,他們更愿意多加一點服務費而自帶酒水。
“一般情況下,酒樓是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因為收取服務費導致客人與酒樓之間產生矛盾的情況并不鮮見。”佳麗海鮮謝耿元說,“如果是大型婚宴或者尾牙宴,我們允許客人自帶酒水,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是春節期間,又是老客戶,我們一般也不好意思收取相關費用。”
而部分接受采訪的商家們也認為,春節是一個特殊的日子,“面對常客的自帶酒水現象,再牛的酒店也難以做出決絕的舉動。另外,如果其他消費者消費滿足一定金額,也就盡量幫其免除了。”也有消費者認為,這種規定本來就是霸王條款,如果能夠趁著眼下這股勢頭將其免除,對于消費者也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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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