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海南省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熱線接到了多起售賣假酒案件的投訴。海南省商務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自2006年按照國家《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加強酒類管理后,海南省酒類市場秩序有了好轉,不過酒類監管明顯顯得薄弱,假冒偽劣酒不斷充斥市場。”
假酒屢禁不止 “我國對煙草的管理力度比較大,但假煙仍不絕于市場。對酒類的監管在立法、機構設置等方面遠不及煙草,可想而知假酒問題的嚴重性。”海南省商務廳市場運行處處長李龍生在談及海南省酒類市場狀況時如此介紹。
據了解,目前海南省酒類流通批發零售已在冊登記備案的經營戶約有2萬余戶,登記經銷酒類品牌為500多個。海南省商務廳商務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在執法時發現,海南省因監管不到位違規銷售的品種大約有數百種,各市縣幾乎都不同程度涉及有假冒國產名優酒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水井坊、劍南春等,以及各種假冒洋酒軒尼詩、人頭馬、馬爹利、杰克丹尼等,同時還有一些沒有或偽造QS認證的酒品、違規添加藥材的保健酒、小作坊生產的劣質酒、酒店或餐廳自行浸泡的沒有商品標識的藥酒。
“巨大的市場利潤,吸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引著眾多的造假酒者鋌而走險,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安全。”海南省商務廳商務綜合執法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除力加啤酒、椰島鹿龜酒、海口大曲和本土的山蘭玉液等外,海南省目前絕大部分酒和酒基是由內地調進。如此巨大的外地酒市場份額,以及制售假酒的高額利潤,致使制售假酒者挺而走險,屢禁不止。在執法人員所查獲的假酒中,基本上均為假冒的外地品牌酒。
管理力度不夠 在2006年商務部出臺《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前,海南省對酒類市場的監管一直是個空白,是國內不多的幾個沒有制定酒類管理辦法的省份。進入到2006年后,海南省開始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對海南省酒類市場進行監管。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海南省對酒類的管理主要為兩方面,一是酒類經營者需到當地商務部門辦理備案登記,二是建立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酒類經營者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當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相當于給酒設置了一個身份證。
李龍生介紹,這兩種酒類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海南省酒類市場秩序,不過由于立法、機構設置及人員安排等上的不足,海南省酒類市場仍舊問題重重。
一方面,海南省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規來加強對酒類的管理,管理力度不強。而全國已有20多個省、市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對酒類商品實行管理和專賣,并成立了相關機構。但海南省酒類管理政出多門,涉及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衛生等多個部門,且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酒類管理在人員、資金等配備上也不足。
同時海南省酒類商貿業發展主體不強、商品流通不暢,特別是農村酒類消費市場的連鎖網絡建設更顯得空白,一些假冒偽劣酒乘虛而入,嚴重威脅著農民的身心健康。
一些業內人士建議,制定規范酒類經營者和酒類流通秩序的系列規范性文件,形成一套有效管理、利于規范流通酒類安全的制度體系;成立酒類管理辦公室,建立各職能部門之間密切配合,環節銜接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大力開展海南省放心酒工程活動,繼續開展創建“放心酒示范店”活動,把“放心酒示范店”的建立作為加強酒類安全監管的重點工作來抓,規范放心酒示范店評審、監管、控制機制,并采用現代物流的配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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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