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根據群眾舉報,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工商分局在轄區一超市查獲了430瓶侵犯瀘州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
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超市食品區貨架上銷售的瀘州白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酒標注的生產廠家不同,一種是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合法的瀘州牌白酒,一種是四川省某造酒廠生產的非法的“瀘州”白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鼓樓工商分局對該超市依法做出了沒收、銷毀未售出的侵權白酒和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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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