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公司“杏花村”樂福酒經銷商向五原縣工商局舉報稱,有人推銷的“杏花村”樂福酒為侵權白酒。
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五原工商局遂立案調查。執法人員走訪調查查明:今年5月9日,五原一經銷商從呼市的薜某處購進“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杏花村”樂福酒900箱(每箱58元,6瓶裝)。因其所購數量大,作為獎勵,薜某又為該經銷商贈送了20箱“杏花村”樂福酒。
近日,該經銷商以70元/箱的價格給五原一批發部100箱“杏花村”樂福酒。后批發部發現這批酒包裝粗糙、圖形文字印刷不清晰,于24日又將這批酒退給經銷商。
案發后,執法人員在該經銷商的庫房內查獲涉嫌侵權白酒918箱。
經鑒定,該批酒并非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屬侵犯 “杏花村”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執法人員當即對918件侵權白酒進行查扣。
據了解,“杏花村”圖形及文字組合商標系山西杏花村汾酒注冊商標,該商標于1991年4月9日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目前,此案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