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根據舉報線索,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商業城工商所聯合江蘇洋河酒廠廠方打假人員,連續查處了4家經銷侵權洋河藍色經典的經營戶,查獲假酒400余瓶,貨值達6萬余元,這4家經營戶也受到了58000元的行政處罰。
4家被查處的經營戶都稱被騙了。之所以“被騙”了,是因為他們沒有做好進貨檢查驗收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戶在進貨時,應該向供貨商索取相關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如果所進的酒不是通過正規渠道流通的,其很難提供真實資料,就算有人敢偽造檢驗報告等文件欺瞞下家,下家只要做好了相關的索證索票,也是可以要求上家賠償損失的。自己沒有索要憑證,能怨誰呢。
被查處的商家之一錢某更是糊涂,僅僅通過Q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Q網上聊天認識了供貨商,連人家真實姓名都不知道就糊里糊涂從江蘇南京進了一批酒,沒有任何手續,結果發現全是假酒,最后連找誰去賠都不知道。
為此,工商執法人員告誡廣大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的義務一定要履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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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