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華夏酒報》記者從內蒙古商務廳了解到,為規范市場流通,內蒙古商務廳正在制定地方酒類管理辦法。
內蒙古地域遼闊,具有濃厚的飲酒文化,是我國酒類消費主要省區之一。為規范酒類生產、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消費者、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酒類產業發展,內蒙古自治區開始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的酒類管理規范。
據了解,管理辦法將著重加強酒類批發管理,將嚴控批發環節,制止假酒從批發環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節向下延伸。另外根據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將要求區內企業在區內銷售的產品上標注自治區語言蒙文,散裝酒要求盛裝容器具備密閉性,注酒口由供貨方加封、出酒口單向控制。盛裝容器必須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日期、經營者及其聯系方式、產地、原料、酒精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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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