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眾多,物流相對不發達,并且缺乏專門的酒類管理法規,因此酒類流通渠道相對復雜,部分分析人士將酒類價格體系混亂歸咎于流通渠道混亂,對此,業內人士給出了不同的看法。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認為,當前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造成地區間消費水平不同,而且不同的流通渠道針對的消費群體也不同,所以銷售的速度必然會受到影響,反映到價格上也會有差異,因此不能以偏概全將價格差異視為由單一因素造成的。
劉員同時指出,流通渠道是高額價格差的罪魁禍首也有失偏頗。他告訴《華夏酒報》記者,追求正常利潤是流通渠道的經營動力,實際上,名酒價格差最根本的原因是市場供求造成的,經銷商不可能左右市場價格,因為如果市場不能接受高價格,而由流通商提出一個高價格是行不通的。
對于酒類價格高企問題,劉員認為應該關注零售渠道帶來的企業經營成本高的壓力。他告訴記者,單純從價格上講,對于一般產品來說,進場費這一類的成本要高于酒類的生產成本,流通價格偏高的根本原因是酒類企業經營成本過高,即進場費、促銷費等零售環節是最大的負擔,而且零售環節通過擠壓渠道資金來轉嫁壓力給經銷商和生產企業,這些費用必然會轉移到消費者身上。
“以一瓶出廠價為20元的酒舉例,為了滿足進店費、堆頭費、宣傳費等要求,企業可能要提高到40元來銷售。”劉員向記者舉了一個例子,“根據統計,對于一般酒類產品的批發商來講,純利潤只有1%—3%,毛利率在15%左右,利潤并不高,卻要負擔商超等零售渠道要求的30%左右的返點,并且大量積壓貨款,促使經銷商不得不提價供應。”
實際上,相對于酒類流通渠道的責難,我們更應該了解流通渠道對酒類的大流通做出的貢獻。中國目前有13多億人口,城鄉分布復雜,因此不可能像國外一樣由少數幾個酒商來保證供應,必須有多級的流通渠道才能實現將產品銷售到消費者手中。而且,酒類企業不可能像農產品生產企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業那樣投入太多精力去直接對接零售渠道,例如五糧液每年有幾百萬家店在銷售五糧液產品,如果由酒廠來做,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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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