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等部門披露,進口紅酒口岸均價僅為每瓶15元,但在國內零售市場上的均價卻高達562元;拉菲的產地法國拉菲的年產量不過20余萬瓶,但中國市場每年喝掉的“拉菲”卻有200萬瓶,絕大多數是假貨。
根據近年來國內及浙江出現的消費投訴案件,浙江省消保委概括出進口紅酒市場十大亂象。
亂象一:傍名牌
在進口紅酒市場,“拉斐”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品牌。僅“LAFITE”,就發現有“大拉菲”、“拉菲正牌”、“拉菲副牌”、“拉菲傳奇”等上百個品牌。“CASTEL”也一樣。有經營者甚至別出心裁地將“LAFITE”、“CASTEL”直接拼湊成“卡斯特拉斐”虛假品牌。
巴黎一酒商表示,拉菲年產量最多是24萬瓶。據浙江省工商局調查,拉菲每年在中國市場大約能分到5萬瓶。但據業內人士估算,中國一年消耗拉菲數量高達200萬瓶,差不多是拉菲10年的總產量。多出來的近二百萬瓶“拉菲”幾乎都是假貨。
亂象二:“假洋鬼子”
有的葡萄酒號稱產自國外,其實為國內一些小酒廠加工。有經營者還虛構品牌歷史和品牌文化,“一夜”間將剛創立的商標包裝成百年品牌。今年2月,浙江義烏市程盛副食品商行老板分別從河北昌黎、山東煙臺購入了大量裸瓶葡萄酒,又在香港注冊了“法國拉菲葡萄酒(香港)有限公司、法國皇家卡斯特莊園有限公司”等兩家銷售公司,然后再將自行印刷的這兩家空殼公司的標簽貼在裸瓶上,使國產酒搖身變成了高價名牌酒。
亂象三:國內灌裝勾兌
進口、灌裝酒大致分兩種,一是葡萄原汁,一是進口葡萄漿。前者運到國內,廠家直接分裝成成品。后者按口感加水和色素等調配勾兌。我國雖規定葡萄酒是以新鮮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經全部或部分發酵釀制而成,酒精度≥7.0%(Vol)的發酵酒,但未明確規定葡萄或葡萄汁用何種比例勾兌,這很難保證灌裝酒百分百是葡萄汁或葡萄漿。浙江省工商局經檢處處長潘煒介紹,檢查人員專程赴河北昌黎調查,當地人稱,裸瓶裝的葡萄酒一滴葡萄汁都沒有,全是化工原料勾兌的。
亂象四:國內灌裝冒充“原瓶進口”
“原瓶進口”是指一瓶酒從葡萄種植、采摘、榨汁、發酵、窖藏、裝瓶、酒標及內外包裝全部在原產國完成。但有的葡萄酒標注國外原瓶進口,實際是原酒汁從國外進口,在國內灌裝、分裝,這些酒質量難以保證。
亂象五:保稅區灌裝的“進口原瓶”
國內不少保稅區新建大大小小的葡萄酒“國際分裝中心”,保稅區法律意義上屬于“關外”,在這些生產線上灌裝葡萄酒仍可打“境外”擦邊球。大桶進口原酒在這里小瓶分裝,貼上“原瓶進口”標簽,出了廠大門就算“出口”到中國。
亂象六:違法使用添加劑
通常原瓶進口紅酒沒有任何添加物。但國外大量低質酒進口后,都進行添加劑勾兌。除了兌水,還在原酒里添加二氧化硫防腐,還有進口紅酒被檢出含致癌物合成著色劑“莧菜紅”。
亂象七:低檔冒充高檔
用盡量逼真的包裝和相近口味低檔酒冒充高檔酒,經不良代理經銷商大肆吹噓,一些二三線品牌搖身一變成頂級品牌。市場上高價回收原裝的拉菲酒瓶,一只空瓶的價格高達2000元。其回收的用途只有一個:以低價酒灌裝造假。如今,這樣的造假已形成從酒漿、酒瓶、標簽、包裝紙乃至包裝盒到后期銷售的完整產業鏈。
亂象八:標簽不符合要求
進口紅酒無中文標簽標識,或標識內容不符合規定,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未載明食品原產地及境內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或標簽虛假標注境內代理商地址,同一代理商不同款酒瓶上標注代理商地址不一致。
亂象九:手續不全
未取得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書,或衛生證書所列酒類品名與實際銷售商品信息不符,而擅自銷售未經檢疫的紅酒。
亂象十:虛假代理
冒用知名紅酒商標(品牌),以專賣、專營或總代理、總經銷等形式,使消費者誤以為是該商標(品牌)經營者以及“專賣(專營)店”銷售假冒偽劣酒,欺詐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