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為圖省事,去了早市的餛飩攤。有個老清潔工和我同桌。他50多歲的樣子,叫了一個大碗餛飩和一杯燒酒,就著一個燒餅津津有味地吃著喝著。沒什么事便同他搭起話來。
“您常喝?”我問他。“哪呀!我就開600塊錢,哪能常喝呢!我估摸著又快開錢了手頭還余富,就來上這么一頓。”他抹了一把嘴,不好意思的樣子。
“不常喝就對了,尤其這么熱的天,大早上的。”我好意勸他。他卻說:“你們城里人都講究,怕喝成腦血栓,糖尿病,我不怕,為了活得長點就把嘴給管住了,啥意思?人無論活到哪個份上都得有點盼頭,餛飩就小酒,算過節了。天天要能早上來點小酒,那日子……”他得意地晃了晃頭,似乎對他的好日子充滿了希望。
餛飩的熱氣熏蒸著他那紅黑的刻滿深深皺紋的臉龐,汗水順著臉頰淌下,將他的臉沖刷成一道道印子,他也不顧得擦,左手拿勺呼嚕嚕來上一大口餛飩,右手微微顫抖著舉起酒杯,一小口一小口嘬著杯中的燒酒,酒一入口便瞇起一雙眼,抿吸了雙唇細細地品著。我著實地被他那樣投入享受的樣子感染了。
每天早上的一杯小酒,就是他盼望的幸福日子,那樣簡單、淳樸又那樣的執著。令我情不自禁地想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起小時候,整個學齡期都在鄉下奶奶家呆著。那時候家家都窮,主食就是粗糧,夏天還有黃瓜和柿子,到了冬天,什么零嚼都沒有。我整天像個小餓狼,最盼的就是每天的下午奶奶烀大菜的時刻,每每這時,奶奶都會從大鍋里扒出幾個土豆仔給我吃,這小得只能喂豬的土豆仔就是我那時最大的幸福。現在看來可能很可笑,可我至今都忘不了當時狼吞虎咽后幸福滿足的滋味。
幸福,看你用什么來衡量它,對于戀人來說,幸福也許就是一打玫瑰、一個親吻,又或許是一棟房子、一輛汽車;對于夫妻來說,幸福也許就是一次傾談、一次浪漫,又或許是一輩子的承諾,苦難時的不離不棄;對于窮人來說,幸福也許就是一頓飽飯,一間暖屋,又或許是雞鴨魚肉,甚至世代的富貴;對于富人來說,幸福也許就是一天的清閑停歇,又或許是財富的滾滾不息……要求簡單些,幸福來得也就容易些,這樣的幸福就是一種悠閑,一種享受;要求復雜些,可能窮盡一生去追索也遙不可及,幸福就可能成為桎梏,成為羈絆。
很羨慕這個老清潔工,不在乎別人的目光,不在乎周遭的習慣,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味只有他自己才享受得到的滋味,一杯小酒的幸福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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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車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