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喝酒是:喝酒的人借酒為“媒介”,以“興”為主線,以“品”為方法,以得到快感為目的,這是飲酒正道。酒本身是高雅而潔凈的。
拆“酒”字細看:左邊三點為水,淚也;右邊是酉,西字多一橫,這一橫卡在胸口中,表示謀事做人,常有道路不平,艱難曲折。拆去一橫酒字變成灑字,灑淚的灑,有悲涼、凄苦之意。酒與人情世故相關聯,因此,酒就成為交往的橋梁、人際關系的化學劑。
我把喝酒分為三種:小酒、大酒和豪華酒。
小酒即是:半瓶濁酒、一碟小豆,站在柜臺或坐在茶幾邊喝,酒進喉管吱吱響;大酒也叫請客酒,高桌子低凳子,十碗八碟擺成陣勢,吆五喝六斗酒放言;豪華型的酒宴,自然是燈紅酒綠,山珍海味,女人穿時裝,男人西裝革履,舉杯聲聲。
小酒簡單而樸素,是那種一碗酒、兩碟菜的模式。可以“舉杯邀明月”,也可以哥倆碰杯對飲,三四人摻和都行。不選時間、不講條件、不認形式,只求隨意為好。
當你一個人坐在茶幾旁,端著酒杯細品燒酒時,你會產生什么感覺?
酒入口時首先刺激口腔,產生心脈顫抖,精神沖擊,然后逐漸泛開,細流進入喉管后慢漫蠕動,如石上滾清泉,直達胃底,酒在腸胃里波濤拍岸,熱能洗滌,以一種淺淺的激動溫暖全身器官。
隨著酒精增加,勢如石擊水綻,思緒漸漸蕩漾,潛意識的閘門洞開,讓幻想、夢想、志向、雜念等融匯,跳起無序、雜亂、動情之“舞”,自個兒在“舞蹈”中忘卻時間、空間和自己。
大酒、豪華酒就不一樣了。一般而言是因事設酒或設酒謀事,設酒者“酒翁之意不在酒”,喝酒者“別有心事在心頭”。
據傳,夏王少康發明了秫酒,他造酒用于戰事,誘敵飲酒,讓敵人醉酒失去戰斗力。當代人傳承其謀略,發揚光大,至酒成為謀事、勾心斗角的武器,似乎酒場演繹著人間痛愁與歡樂。
惟有小酒不然。它既不是人情貢品,也不是謀事工具,它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只有四個字:自尋其樂。
魯迅先生是愛喝小酒的,從他筆下描繪的孔乙己形象可以看出,那句“多乎者不多也”,形象而又真切。
喝小酒的人安于現狀,樂清貧,無非分之想,無貪婪之心,無損人利己之圖,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無巧奪豪取之舉。滿足安逸與平凡,少了與人相爭,與世相搏,多了和平與和諧。
我,禮贊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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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車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