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酒文化源遠流長,飲酒自古以來就與各種民俗結下不解之緣?;閼c嫁娶概莫能外,可謂“無酒不成婚”。
縱觀中華民族五千年歷史,婚慶飲酒習俗真是豐富多彩。其中的“交杯酒”可遠溯至2000多年前周朝。即在婚宴洞房時,新郎新娘手臂交套,各舉杯酒對飲,寓意和合美滿。此時滿堂親友賓客齊聲喝彩,祝福新人喜結良緣,百年和好。
這種習俗并非僅在漢民族中傳承,其他少數民族也有這一傳統,象征意義相同,只是內涵和形式更加多樣,融入各自民族和區域特色。例如滿族人喝交杯酒,是在新郎替新娘揭下頭蓋巾后,先有娶親一方太太捧酒請新郎抿一口,再由送親一方太太捧酒請新娘抿一口;然后雙方太太交換酒杯,各請新郎新娘再抿一口。
我國不少地區至今還流行“會親酒”。即在訂婚儀式時擺酒席,準新郎和準新娘共飲同食,表示婚約已定,雙方不得隨意退婚,賴婚。而“回門酒” 則在婚禮第二天于新娘家舉辦?!盎亻T”,是指新娘攜新郎回娘家看望長輩,新娘家要置酒擺宴款待,表示婚禮已成,一則告慰娘家父母,二則接受長輩祝福。
若說達斡爾族人婚慶酒俗,就更有區域民俗特色。他們除了結婚當天婚禮酒外,還要辦“接風酒”和“出門酒”。其中的“接風酒”是在婚禮前,亦稱“進門盅”。當送新娘的人一到,新郎父母就需斟滿兩盅酒敬迎,對方應全部飲盡,表示已是一家人;還要擺三道酒席招待。而“出門酒”是在婚禮次日舉辦,即在送新娘的人要返回時,新郎父母需候于大門內側,向對方逐一敬酒,恭送其出門,以示感激成全婚喜,今后常來常往一家親。
編輯:車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