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春寒料峭時節,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一支考古隊,進入地處岷江河畔公館壩的宜賓紅樓夢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開始了糟坊頭考古。院長高大倫教授領導了考古全過程工作。這支隊伍由經驗豐富的考古專家王魯茂研究員帶隊,隊員是一批包括博士、碩士在內的青年考古工作者。經過考古隊嚴謹持續的工作,四月初一個經過細致規范發掘的、完整的明代釀酒遺址出現在人們面前,使專家們驚喜不已。
經過四川省和全國兩次專家論證,最后一致認為宜賓紅樓夢糟坊頭酒坊是明代白酒釀造作坊遺址,是全國釀酒遺址考古重大發現,是四川第一次發掘出使用年代最早、最單純、要素最全的明代白酒釀造遺址。
在挖出“頭等三百六十斤”以前,考古現場便陸續挖出建筑構件和一些作坊用的生產工具。
考古剛開始不久,考古工地上清理出大量建筑石料,使所有參加考古的人預感到將有令人驚喜的事情發生。王魯茂研究員多次向我提起這一點。
比如房礎,頂部有凹槽,顯然是用來支撐柱子的。又如這個串架房子的部件,中間有長條形的缺口,這夾子究竟是夾什么用的?再如,那塊石頭上面有一個長方形的缺口,長方形缺口的右上角是一個未打通的的圓洞,量了一下,洞的直徑是13厘米。看了好久,終于看出來這是一塊門檻石,那圓洞是安裝門樞的位置。那門樞直徑達到13厘米,當然門也不會小。一般的農家是不會用這樣的門的。當初這里的人究竟在屋里干什么呢?被挖出來的石料堆積在圍墻的旁邊。這些石料的用途愈來愈使人感到疑惑。
溝邊放置了一個長條形的石碾子,圓形大石碾滾子我是見過的的,是牛帶著它轉圓圈,將米碾熟。一個長條形的石碾子,連同用河灘上堅硬的青石琢成的碾滾,也被清理出來,隊員們用刷子刷去上邊的泥巴。這樣的碾子一共清理出來三個,其中的一個已經斷成兩截。兩個大石臼,在房基內相距不遠擺放著。這兩個碓窩又深又大,高達1米,是我在四川畫像石上見過的腳踏式杠桿石碓窩。是舂什么的?這些石頭制成的工具,是家庭用,還是作坊用?
當“頭等三百六十斤”被挖出來,這些疑惑就已經不再是疑惑了。
這是一個長方體青石,正面有“頭等三百六十斤”幾個繁體楷書字,字寫得很規范,是用朱砂來填過的,現在還隱隱約約能看出朱砂的痕跡。左右方有凹槽,顯得十分沉重墩實。這塊石頭究竟是做甚么用的。一種看法是用來衡量人的體能大小的,在招募工人時,哪個抱得起石頭的就是頭等。要么這塊石頭是個秤砣。如果是秤砣,“頭等三百六十斤”是用來稱買進的糧食,還是稱每甑所用糧食的?“頭等”是衡量質量,“三百六十斤”是衡量重量,那是不是專門稱頭等酒用的。不管怎么說,糟坊頭是個作坊是可以肯定的。這個作坊是與糧食加工有關,不然的話,要磨子、碾子干什么?再者,這個作坊的規模不可能很小,否則,這三百六十斤的稱砣便沒有用處。直到考古告一段落,這個關于“頭等三百六十斤”秤砣的“頭等”的謎仍未解開。
如果把這些和釀酒聯系在一起,這一切用途便十分明確。秤砣安裝在臺秤上用來稱買進的糧食,或是稱每釀一甑酒時所用的糧食的,或是是稱頭等酒用的,碾子是加工糧食時用的,碓窩是舂糧食用的。小碾子是用來碾曲藥用的。
晾堂、灰坑、浸泡池、酒窖及其他糟坊頭重現了明代雜糧酒釀制工藝,直接豐富了宜賓酒文化史。
釀酒采用的傳統器具、設備是釀酒微生物得以傳承延續的重要載體。從功能上看,這些器具可分為傳統釀酒所需原料加工、釀酒、儲酒器具,按遺產屬性又可分為可移動與不可移動文物。如爐灶、晾堂、曲坯房、窖池等屬不可移動文物。如天鍋、地甑、石磨、酒孜、曲坯盒、酒缸、酒壇、酒甕、碓窩和篾扇等屬可移動文物。此次糟房頭考古發掘出來的不可移動文物有:
晾堂,釀曲酒時,在晾堂內攤涼冷卻蒸后的糧食。擺放器物等。最好的晾堂是石板鋪成的。也可以是三合土晾堂或泥土晾堂。糟坊頭發掘出的晾堂非常理想,石板鋪得非常平整,有邊沿便于用水沖洗。在上面對滾燙酒糟手摸腳踢,用篾扇扇風降溫。復原后的晾堂面積24平方米,是目前全國最大、最早的明代石板晾堂。
根據疊壓打破關系判斷作坊為最早的一組遺存。稍晚的房屋垮塌后形成的堆積層,從中清理出大量明代瓷片,以中晚期為主,甚至有部分可達明代早期,但無清代的瓷片,可知房屋的使用年代為明中晚期,廢棄年代為明晚期。浸泡池,用石板砌得非常平整,仿佛才使用過,兩邊有水槽導入水,對高粱、包谷進行浸泡。在整個考古過程中這個浸泡池是最為使人困惑的。宜賓本土具有豐富釀酒經驗的釀酒專家和老烤酒師被請到現場來察看、研究,終于搞清楚了這個池子是用于泡糧食的浸泡池。將用于冷卻酒蒸汽的“冰桶”里的接近沸點的水導入池子來浸泡糧食是再合適不過了。這證明,公館壩人在早在明代就已經考慮到熱能循環使用了。這實在使人驚嘆不已。
灶頭。高粱、包谷等糧食必須經過兩次蒸制,所以灶頭是釀酒諸要素中,必不可少的。糟坊頭釀酒作坊的灶頭在整個遺址下河方邊沿,與水槽平行。天鍋地甑已經找不到了。在離灶頭不遠的地方,考古“方”靠近外沿處,是一個鋪著石板的接酒池。而在距離這里二十幾米的地方,又有一個同樣的灶頭痕跡,火已經把泥土烤得泛紅變硬。
灰坑。這灰坑是原地層所遺留,通過灰坑遺留物的分析,可以準確地分析遺址的年代。
酒窖。坑基上有大大小小的窖池,就窖池的形狀來看,有壁和底都是石板砌的、底和壁都是三合土筑的、泥壁泥底、泥壁石板底等。從時間來看,明代和清代的窖分布在各自的地層。對于這些窖要仔細地研究以后才能做出究竟是大曲酒窖池,還是小曲酒窖池的判斷。而在遺跡現場大曲酒窖池與小曲酒窖池是并立存在的。我極不贊成有的專家提出的,將考古現場明代以外的地層清理掉的做法。當然從考古學的角度考慮,清除掉明代以外的地層,將會使明代史跡更加清晰,但公館壩明、清、民國和現代都沒有停止過白酒釀制。糟坊頭釀酒遺址非常鮮明地方揭示了這種傳承關系,為一段已經被人們遺忘了的歷史提供了確證,保留所有歷史遺跡是十分必要的。從現有文獻可證的清代宜賓釀酒史上的實際情況來看,大曲酒在同治九年、光緒元年、光緒十六年、光緒二十六年、宣統二年的價格分別是每斤160、180、200、220、240文,小曲酒分別是36、40、44、64、80文,在同治九年大曲酒是小曲酒價格的4倍,而宣統二年已下降為3倍。(《民國南溪縣志》)可以推定在明代大曲酒比小曲酒更名貴,大曲酒和小曲酒的價格比可能超過4倍。大曲酒實際上是富家的奢侈品。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在明代的糟坊頭釀酒遺址中,大曲酒窖池比小曲酒窖池小得多的原因是,大曲酒的消費群體比小曲酒的消費群體小得多。
省考古院萬嬌碩士說:“現在,只要把糧食拿到這里來,就可以烤出酒。”她要想強調的是糟坊頭遺址的釀酒要素齊全。
經過對遺址的分析,我們大致可以推測公館壩糟坊頭的規模:糟坊頭每天用糧食360斤(可以用“頭等三百六十斤”秤砣稱量,現在可以證明,這“頭等三百六十斤”是個標準計量,對糟坊頭的生產至關重要),產一甑燒酒大約為180斤。而糟坊頭有兩個灶,則每天可生產燒酒360斤(也可以用“頭等三百六十斤”秤砣稱量),考慮到窖不夠用,公館壩的人多以高1米,直徑1.5-2米的大木桶代替,一個灶需準備大木桶7個,兩個灶需準備大木桶14個。以年計算,糟坊頭在鼎盛時期每年產酒應當在100000斤左右。必須充分利用水陸運輸通道將酒外銷才有出路,僅靠糟坊酒店是不可能將這樣多酒銷出去的。為了完成從采購糧食到銷售的的任務,糟坊頭包括主人在內的生產、銷售人員當在20人左右。這還沒有將糟坊頭為出產銷售優質大曲酒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計算在內。可以想象,當初的公館壩糟坊頭是何等輝煌,何等繁忙,在岷江地域享有何等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