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酒不成席”,這是人們千百年來對酒的最高“獎賞”,意思是任何時候、任何人,相擁而坐,請客吃飯,如沒酒上桌,便不像“席”。黃永玉說,“喝不喝酒是人和野獸最大的區別,老虎就不喝酒,不過酒量有個臨界線,喝多了會變野獸。”
兒時,我還在穿開襠褲,家里生活雖不富裕,但過年過節時總有酒香,那是媽媽用靈巧的雙手,自己釀制的糯米酒。白花花的酒糟,黃澄澄的水酒。女婿來了,一定要按當地風俗,做個甜酒沖荷包蛋,以表達對新貴人的喜愛;父親過生日,上一壺黃澄澄的水酒,親朋戚友一碗接一碗地相互敬酒,長輩給晚輩夾菜,還說些吉利的話;爺爺奶奶過世鄉里辦喪事,也要端上水酒,以示隆重……總之紅白喜事都離不開酒。
我是聞著酒香長大的。據說我還只半歲時,爺爺、父親很喜歡我,他們喝酒時,便用一根筷子蘸點酒送到我嘴里,我嚅動著小嘴,眨巴著眼睛。爺爺說:這個小家伙將來是個“酒桶”。
果不其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然,后來我參加了工作,從鄉里來到城里,結識了好多朋友,這些朋友大都對酒情有獨鐘。于是乎,輪流買單,今天你請,明天我請,酒席間你敬我,我敬你,開懷暢飲,有時還敲盤打碗,高歌一曲京劇、民歌,席間還學太白飲酒之儒雅,吟詩作賦:“烈酒寓溫情,往來是高朋,月下一壺酒,到老不變心。”因飲酒之豪爽,有人送給我一個綽號:“三斤”,即一斤酒、一斤飯、一斤肉。
步入上世紀90年代末期,我與好友在古城新化開起了“又一村酒店”,于是,天天與酒打交道,餐餐要去為客人敬酒,經常喝得暈乎乎的,有時喝多了回到家中,口里還在輕吟,腦袋在輕搖: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在喝酒中,還學會了一些做人的道理:陪領導喝酒,要主動,不要被動;陪朋友喝酒,凸顯真情,酒杯碰得當當響,一杯一杯,千杯不醉,謂之:寧可傷身體,不可傷感情……
后來,我“混”進了長沙。接觸的層次不同了些,常與名家對酒當歌,記得臺灣詩人喝過酒鬼后,即興賦詩:酒鬼飲湘泉,一醉三千年,醒來再舉杯,酒鬼變酒仙。樂得文朋酒友們手舞足蹈……
如今,歲月的風刀已在我的額頭上刻上了一道道深淺不一的皺紋。喝酒呢?雖沒成癮,也不貪杯,但出入酒店的次數仍有增無減,酒成了我終生的朋友,喝酒從三個一斤轉入了三個不一般:即一般不喝酒,一般酒不喝,喝酒不一般。
喝酒跟寫作一樣,痛苦并快樂著。
任何事物都有同一個結果,那就是對度的把握,酒不能不喝,但也不能猛喝,喝多了傷身體,會出問題。
讓酒的記憶刻進心靈的石壁。把酒的芬芳撒遍世界,美酒,我的記憶之神,在心靈中揮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