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前,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寫過:“一個會喝酒的男人,如果他沒有醉酒的歷史,我不跟他做朋友。”會喝酒而從不醉酒并非一定是酒量過人,只是這樣的男人城府太深,對誰都不信任,時時藏著掖著,真比“橫眉冷對”的魯迅先生還警覺。
重溫《魯迅日記》,發現北京時期的魯迅也曾有過瘋狂喝酒的經歷。以壬子日記(一九一二年)八、九月所記為例,八月飲酒十次,九月飲酒八次。一個月飲酒十次、八次,可謂頻繁。
頻繁飲酒的魯迅是否會醉酒呢?蕭紅在名篇《回憶魯迅先生》中說:“魯迅先生喜歡吃一點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許壽裳在回憶文章中也說,魯迅不敢多喝酒。但從《魯迅日記》所記來看,北京時期的魯迅不僅耽于杯中物,而且常醉。許廣平日后在《欣慰的紀念》中也說過,由于當時政治的壓迫和“正人君子”的誣陷,“真使先生痛憤成疾了。不眠不食之外,長時期在縱酒”。這從一個側面證實北京時期的魯迅的確是常常借酒來消解心中苦悶的。
我對魯迅的醉態有些好奇,但查了手邊的幾種魯迅傳記,包括許壽裳的《許壽裳談魯迅》、曹聚仁的《魯迅評傳》、林賢治的《魯迅的最后10年》、林志浩的《魯迅傳》等,似乎都為尊者諱,不記這方面的材料。在許廣平一九二五年十月與魯迅確定愛情關系后,便婉轉陳說,要魯迅禁煙、禁酒。他在一九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給李秉中的信中說:“酒也想喝的,可是不能。”所以我有一個想法:一九二六年魯迅愿意選擇到相對僻靜的廈門大學任教,除了想遠離政治,恐怕也有逃避酒場、酒桌的意思在里面。事實上,魯迅到了廈門以后,熟人、相得的人少了,生活習慣有了很大改變,幾乎不再喝酒。在給許廣平的信中,魯迅經常流露出在廈門“無須喝酒”的欣悅心情,甚至憧憬說:“將來如到廣州去,應該在校中取得一間屋……庶幾不至于起居無節,飲食不時,再踏在北京時之覆轍。”可見魯迅對北京時期狂喝濫醉的生活有了深刻的悔意。
因為許廣平的“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禁酒令”及健康的原因,魯迅后來在酒桌上的應酬明顯減少。這使魯迅有了更多的寫作時間。
看來,我應該修改我說過的話,以后少灌朋友的酒。當然,朋友相聚,酒總還是要喝的。但喝酒應適量,不醉為妙。畢竟,經常醉酒是損害健康的。
朋友們,我們都少喝些吧。(作者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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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宮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