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3月17日專電(李亞楠)從3月25日起,洛陽將面向全國主要客源地發放186萬張、價值6520萬元的各類旅游消費券,持旅游消費券可在洛陽市指定景區及商家抵用消費金額。
記者從中國洛陽2009世界郵展開幕式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洛陽旅游消費券從3月25日開始發放,使用時間為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地包括省內其他城市、周邊城市及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主要客源城市。洛陽市民可憑身份證到市里19個旅游年票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發售點領取,外地游客通過洛陽大型旅行社、各地旅游局、外地的洛陽旅游代理商、大型旅游促銷活動、洛陽旅游網及全國知名網絡確認相關信息后,即可領到旅游消費券。
據悉,此次旅游消費券采用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的方式實施,企業自愿報名參與,讓出部分利潤,承擔旅游消費券的部分費用。旅游消費券由洛陽市旅游局統一制作、統一組織發行。消費券包括洛陽旅游景區、旅行社、旅游飯店3種旅游消費,面值10元、50元、100元、200元不等。
據測算,發放186萬張旅游消費券,大約可以帶動100萬人出游或到洛陽旅游,按照其他城市統計得出的旅游消費券1比20的放大效應,將帶來至少10億元的旅游收入,可帶動相關產業收入達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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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