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飯店萊佛士宴會廳。
充滿法式風情的擊劍表演、巴黎紅磨坊的康康舞,輕歌曼舞中,法國卡斯特兄弟股份公司60周年中國站慶典華麗上演。法國卡斯特兄弟公司現任總經理阿蘭•卡斯特、法國卡斯特集團國際部總裁杜憲•阿朵夫和中國首席代表畢杜維同時亮相,超過40多家中外新聞媒體,部分行業領導和法國駐華使館的官員參加了此次盛典。
而就在當天,在大洋彼岸的法國,由于金融危機已經的經濟衰退,進而導致的工人罷工事件達到了一個高潮。盡管卡斯特公司在08年全球的財務數據顯示出了良好的增長勢頭,但中國地區的迅猛發展才是這次卡斯特公司高調慶祝的真正原因——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這個理由很充分。
60年增速迅猛:已成歐洲老大
2001年8月,卡斯特在北京嘉里中心高調聯姻張裕時,卡斯特是歐洲第二大、全球第五大葡萄酒集團,而在3月25日晚宴前的新聞發布會上,總經理阿蘭卡斯特先生給出的排名是法國第一、歐洲第一、全球第三。
1949年由皮埃爾•卡斯特先生及其8個兄弟姐妹創建的卡斯特公司,經過六十年的辛勤耕耘和拓展經營,公司現在擁有十九座酒莊、上百個葡萄酒品牌,產品遍及全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公司在英國、德國、俄羅斯和中國等10個國家設立分支機構。阿蘭卡斯特先生介紹,2007年,公司成品酒在全球的銷量超過5億瓶。其國際業務占整個業務的35%。
自上世紀90年代伊始,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受到新世界國家的不斷沖擊,歐洲的葡萄酒企業或多或少地出現了滑坡。而卡斯特則保持了較高的發展速度,并最終在歐洲稱雄。這其中,除了不斷地利用資本的力量收購酒莊外,卡斯特在1998年收購法國著名葡萄酒連鎖店Nicolas事后被證明是一個決定性的舉措。當天的發布會上,記者問到阿蘭卡斯特會不會在中國也會考慮收購一個終端連鎖店的時候,阿蘭卡斯特給出了中國式的回答:“目前我們和中國的十大代理商合作很好,我們也在對中國的終端連鎖進行考察,不排除在中國收購終端連鎖店的可能。”
顯然,總經理阿蘭•卡斯特對現在中國市場的現狀和前景非常滿意,因為卡斯特找到了目前最適合中國市場的經營模式,而為了這一天,卡斯特用了10年。
中國10年三級跳:代理權之爭平息
1998年開始試探性進入中國的卡斯特,第一個合作伙伴是國內葡萄酒老大煙臺張裕。選擇和生產廠家合作,或許是卡斯特當時的最佳選擇——因為中國市場“水太深”。03年,卡斯特在上海設立代表處,開始全方位研究中國市場。
06年,法國卡斯特轉而和中國經銷商合作,開始了進口法國原裝的葡萄酒的經銷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和張裕如何分手也成了媒體關注焦點。25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阿蘭•卡斯特先生對卡斯特和張裕的關系做了澄清:“我們和張裕的合作還在繼續,卡斯特兄弟集團依然持有煙臺張裕•卡斯特酒莊30%的股份。”
今天看來,06年的卡斯特還是沒有摸清中國市場的底牌,選擇了總代理的經銷模式——這一模式為以后的紛爭埋下了禍根。隨后的情節發展更像連續劇:從和東海鑫業的糾纏不清到深圳卡斯特公司的成立,不久深圳卡斯特也被宣布關閉,卡斯特在恢復上海代表處,直接和中國區的大經銷商接觸,全面接管中國區的業務。
事實上,就在這種不斷的紛爭和從未停息的口水戰中,法國卡斯特兄弟公司近年來在中國的發展突飛猛進,已經成為在中國市場上銷售第一的外國酒商。繼2007年完成出口銷售260萬瓶的驚人業績后,2008年出口到中國的銷量更一路飆升到540萬瓶。
2009年,卡斯特完成了最后的布局,圈定了東海鑫業、上海建發、卡聶高、德龍寶真、山東新寶真、深圳商宇、賀蘭山思城酒業、寧波沙侖聯合酒業、天津裕隆達商貿、江蘇元豐商貿十家經銷商作為自己的合作伙伴——至此,紛紛擾擾的卡斯特代理權之爭宣告結束。“卡斯特的目標是和這些合作伙伴一起,力爭在09年完成1200萬瓶的目標。”記者了解到,卡斯特的這10大合作伙伴擁有超過1500個分銷商,而且分別代理的是卡斯特集團旗下的不同品牌:瑪茜、卡圖爾、卡柏萊、金伯爵系列等近20個品牌,要完成1200萬瓶的任務似乎并不太難。
找到了合適的經銷模式和有實力的經銷商,平息了所謂的代理權之爭,就在卡斯特覺得可以暫時松一口氣的時候,按下葫蘆瓢又起,“卡斯特”的中文商標權之爭又起波瀾,再次讓卡斯特感概“水太深”。
未來之路不平坦:商標權之爭又起
2008年12月15日,就在法國卡斯特兄弟集團宣布恢復上海辦事處不久,“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宣布成立,新成立的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董事長李道之宣稱自己擁有卡斯特的中文商標權,而總裁潘汝顯則是“卡斯特的舊部”。雖然當天的發布會上,沒有看到卡斯特兄弟公司在中國的合作伙伴、曾被任命為深圳卡斯特總裁的陳光先生,但潘汝顯的出現還是讓很多媒體記者私下里認為這事和陳光應該會有聯系。
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宣布自己和法國GCF釀酒集團宣布結成戰略合作伙伴,并且隨后發動了大規模的市場攻勢,廣泛招商,而上海卡斯特的殺手锏就是“卡斯特”的中文商標權,因為對目前的中國市場而言,卡斯特和“CASTEL”的影響力還是有非常大的差別。
“凡未經’卡斯特’商標注冊人授權或許可,擅自在葡萄酒等酒類商品上和有關商業活動中使用’卡斯特’或與該商標近似的標識,均構成侵權。”這是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對“卡斯特”商標權的態度。而據記者了解,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今年3月的時候,已經在浙江地方工商部門的配合下,查抄了當地經銷商的一批“未經授權而使用中文卡斯特字樣標識的產品”,記者從知情人士口中了解到,上海卡斯特酒業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希望當地工商部門“只沒收酒,不罰款”——上海卡斯特看起來并不想把事情鬧的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