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紐約6月6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日電(記者陳剛)中國江蘇鹽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美國分公司高級副總裁葉曉堅6日向新華社記者證實,鑒于美國政府維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裁決,該公司在與美國泰萊公司有關知識產權的訴訟中贏得勝利。
2007年4月6日,美國泰萊三氯蔗糖公司以侵犯其多項知識產權為由,正式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訴訟,要求對3家中國三氯蔗糖企業展開“337調查”。鹽城捷康并不在3家被告之列,但為了維護公司利益,捷康公司2007年7月5日仍主動要求加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337調查”,以證明其產品不存在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經過近兩年的跨國訴訟,2009年4月份,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鹽城捷康沒有侵犯美國泰萊公司的專利。根據美國相關法律,美國總統在60天內未行使否決權,這一裁決將自動生效。
所謂“337調查”,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根據1930年通過的關稅法第337條對外國產品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進行的調查。根據美國相關法規,在美國國內企業提請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相關進口產品發起“337調查”后,委員會可以發出“普遍排除令”,即只有經委員會調查確認沒有存在
專利侵權行為的外國產品才可以進入美國市場,而其他所有企業都將被擋在市場之外。
近年來,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面臨的跨國知識產權訴訟不斷增加。據統計,中國在對全球最大消費市場美國的出口貿易中遇到的知識產權訴訟越來越多。自2000年起,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關外國產品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337調查”中,中國連續7年成為第一涉案大國,而近期美國針對全球的“337調查”,近40%涉及中國企業。
據葉曉堅介紹,鹽城捷康此次主動加入“337調查”,歷時近兩年,耗資300多萬美元。鹽城捷康總經理安立軍在公司發表的聲明中說,捷康公司主動加入調查,最主要的目的是突破美國泰萊公司設置的“知識產權貿易壁壘”,為鹽城捷康的產品進入美國市場掃清障礙。
安立軍說,由于加入“337調查”需耗費巨額律師費,不少中國被訴企業望而卻步。他說,不排除一些美國企業以知識產權訴訟為由,制造事實上的貿易保護壁壘。他強調,中國企業應轉變觀念,把律師費當做一種投資,主動應訴,以為其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掃清法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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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