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倫理有統類條理的意思,狹義上的倫理是指人與人相處應遵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在韋氏《新大學字典》第9版中,倫理學被定義為“一門探討什么是好是壞,以及討論道德責任與義務的學科”。
品牌作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關系的載體,它是產品和企業文化在外部環境中的表現途徑,因此,品牌必然承載著企業的價值導向和全體員工的倫理規范。所謂品牌倫理就是指關于誠信和公正,以及有關諸如社會期望、公平競爭、公共關系、廣告、社會責任、消費者的自主權等多方面的行為規范和準則。美國管理學家克爾倫斯•瓦爾頓指出:商業倫理將人際關系倫理標準范圍予以擴充,“使其包含社會期望、公平競爭、廣告審美、人際關系的運用、社會責任的意義、家中合作行為與外出行為的協議、顧客至上的程度、合作大小的關聯性、通信的處理等等”。英國學者羅斯提出了“顯要義務論”,認為合乎倫理的行為必須符合如下幾個基本原則:誠信,包括信守承諾、履行合約、實情相告等;感恩,即所謂知恩圖報;公正,即獎罰分明,在同樣條件下不厚此薄彼;行善,即樂善好施,助人為樂;自我完善,使自身潛能和美德充分發揮出來,實現企業在社會中的自身價值;不作惡,即不損害別人。
總之,品牌倫理作為一種內在的規定性,它是品牌寶貴的道德資本,具有教育作用、激勵作用、協調作用、監督和評價作用——強大的管理功能。現在,品牌核心競爭力問題已經成為全球企業界的熱門話題。有人說高科技是核心競爭力,也有人說組織制度是核心競爭力,其實品牌要做到強大,功夫要下在品牌的核心價值觀上。高科技可以學,制度可以制定,而全體員工內在追求這樣一種倫理層面上的東西卻是很難移植、很難模仿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品牌理念才是最終意義上的第一核心競爭力。而品牌倫理和信譽是品牌理念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如果說一個品牌一開始就以圈錢為其核心價值觀,
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把消費者的利益拋在一邊,那么這個品牌是不可能維持長久的。惟有講究品牌倫理,誠信至上,品牌才能百年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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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樂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