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即把明星與企業產品或是企業理念聯系在一起,通過廣告宣傳,讓目標消費者和潛在消費者能夠聯想到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產品。
如今,在白酒行業,有不少企業請明星代言,如:北京牛欄山酒業的代言人是王剛;河南林河酒業則簽下陳建斌,作為其產品形象代言人;金六福選擇的是葛優;河北衡水老白干則邀請中國硬漢——胡軍作為形象代言人等等。那么,企業該如何選擇適合自己品牌形象的代言人呢?
首先,企業應該準確掌握目標消費者的喜好,并在此基礎上,仔細分析明星的特質。
之前,河南林河酒業曾暴料:他們在正式簽約陳建斌前,一共列了劉歡、朗朗、張涵予、陳建斌四個人作為形象代言人的候選人,但是,劉歡老師表示給再多的錢也不代言;而根據市調反映的結果是,朗朗和張涵予在該產品主打市場中的受眾認知度很低。拋開別的先不說,就朗朗個人形象而言,很難把他與白酒聯系在一起。
再如2005年,因參加超級女生而紅極一時的李宇春,曾被蒙牛選為旗下產品酸酸乳的形象代言人。但根據某媒體公司的調研發現,蒙牛酸酸乳的消費者因為李宇春代言了該產品,都紛紛選擇了其他品牌,因為他們不喜歡李宇春。
因此,企業在選擇明星代言時,一定要對目標消費者的喜好進行深入調研,以免“陪了夫人又折兵”。
其次,對于已經代言很多品牌的明星,企業也應該慎重選擇。因為,明星代言的品牌過多,很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導。
最后,企業所選明星的形象必須是健康向上的。如果明星形象不佳,不僅會損害企業和產品的形象,還會使消費者對產品失去信心。這就是為什么在“艷照門事件”之后,我們再也看不到有阿嬌和陳冠希代言產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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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