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團購作為一種特殊的營銷渠道,越來越受到企業和商家的重視,很多企業和商家還專門成立團購部門,進行專業的運作。
企業營銷作為一種戰略行為,團購只是企業營銷的一種策略,一種營銷手段,則是一種戰術行為。團購渠道只是企業營銷渠道的補充和完善,因此,企業和商家在進行團購營銷時一定要注意戰略和戰術二者關系,既要有主次之分,也不能顧此失彼。
很多企業和商家在團購的實際運作中,把它作為企業的營銷戰略行為去運作,這勢必會影響到企業的整體發展。企業在運作團購同時必須明白,團購是市場競爭和渠道細分的產物,它只能是企業營銷渠道補充和完善,決不能成為企業營銷主導渠道。從近年一些企業和商家的在團購運作中存在問題就證明了這一點。因此,筆者認為團購不能成為企業主導營銷渠道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團購具有很強時效性,很難持續性開展
團購作為一種營銷手段,除了節日期間,平時運作也的確存在一定困難。很多企業也嘗試過,如有一些企業專門為政府、大企業或向特殊市場(如“后備箱”用酒)等提供專用酒,但總體而言,目前還沒有一企業是通過團購來把企業做強做強大的,團購作為營銷渠道的補充和完善,雖然對企業是十分有意義,但若把團購作為企業的營銷戰略對待,筆者認為是不可取的,這樣失敗的例子也很多,例如河南新鄉一家酒業公司,獨辟蹊徑,開發富有個性的婚慶專用酒,該企業本想把婚宴團購用酒作為企業營銷戰略的運作,但是幾年下來不但市場沒有得到擴大,反而以前的老市場也丟掉了,最終使企業舉步艱難。由于團購具有非常強的時效性,相對而言,就很難開展持續營銷活動,甚至很多團購,都成了一次性的交易。因此,團購的長期持續開展存在很大的困難。
二、團購是一種“靠關系”營銷,存在不穩定性
有人把團購營銷稱之為“關系營銷”,事實上團購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關系營銷”,本人則認為團購是一種“拉關系”的推銷,(至少目前團購狀況是這樣)。團購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種賄賂推銷的行為,一些企業和商家在進行團購銷售時,采取種種手段,利用各種關系,與一些采購單位的領導和負責人建立關系然后進行交易,這其中不乏采取一些賄賂手段進行的。所以,這種營銷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和不穩定性,有關系的領導或負責人在職在位,團購就能進行,一旦關系領導或負責人調離或不在職不在位,團購就可能到此為止,即便在進行,也很難持續性開展。例如,筆者兩年前認識一個經銷商,這個經銷商代理是貴州茅臺鎮一個不知名的酒類產品,他有一個在煤炭系統當領導的親戚,于是他就靠這個親戚專門為這個煤炭系統里的企業供應所謂的“福利酒”,每年能供貨額大概在200萬元左右,就這一關系其團購客戶就能養活經銷商的一個公司運營,但后來這個經銷商的親戚退出煤炭系統的領導崗位,這個經銷商的公司也因這個親戚的退出就很快倒閉啦。因此說,團購存在不穩定性,尤其是靠拉關系建立起來的團購客戶。所以,無論企業和商家團購不是不可以做,而是不能把團購作為自己戰略渠道去運作,以避免由此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