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視覺識別(Visual Identity,縮寫為VI)是CI的可視部分和靜態表現。
它是以視覺傳播為手段,將企業的經營理念轉化為具體直觀的形象。由于視覺是人類接受外界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所以以視覺符號的系統設計來傳達企業信息和品牌信息,是最為有效的方式,被喻為CI之眼。
企業的視覺識別設計不同于一般的美術創作和美術設計,它是一種商業行為,必須傳達企業的經營理念,是企業形象與品牌形象的符號化表現形式。企業視覺識別系統包括基本要素和應用要素兩個方面。
企業視覺識別系統的設計要遵從目標性原則、普遍性原則、3E原則和合法性原則。目標性原則也可稱為針對性原則或目的性原則,是指設計要有明確目的,針對目標形象;普遍性原則也可稱為適應性原則,是指設計的作品能滿足不同消費者群體的要求,適應當地的風俗習慣,文章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不犯禁忌,為創立國際名牌奠定基礎;3E原則是指設計要符合Engineering(工程學)、Economics(經濟學)和Ethics(美學)的開發與制作要求;合法性原則是指設計的作品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