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初的價格競爭到廣告競爭,從促銷競爭到渠道競爭,從品牌競爭到消費者主導,從傳統經銷大二批到廠商直分模式,從終端盤中盤到消費者盤中盤……不難看出,渠道的運作模式在白酒營銷中的重要作用,渠道神化論的提法屢現報端。縱觀目前酒企的渠道運作,筆者認為存在六大誤區。
誤區一:做渠道就是要讓產品無處不在
一位酒類經銷商談起產品的銷售情況一臉無奈,抱怨連聲,詢問筆者為什么產品鋪貨率很高,但產品銷量卻上不去。
該經銷商前年在N市銷售網點有1000多家,當年實現銷售收入500多萬元。為擴大市場覆蓋面提升銷量,去年在N市鋪貨零售網點達到3000余家,大小餐飲店、商超、煙酒店及副食零售店的上貨率達到了90%以上,但年底銷售收入才600多萬元。
首先,白酒飲用受時間、地點、習慣、情感、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響,不可能因為能看到產品而消費產品。其次,白酒產品終端營銷講求的是有效網點營銷,產品鋪到零售店后一定時期內不能動銷,就成了無效終端。再次,在一段范圍內,鋪貨率與銷量成正比,但超過了一定界限,鋪貨量增加了,銷量增加比例很小,或者是銷量沒有增長。
營銷投入要講究綜合元素,不能只強調鋪貨,而偏離消費引導及促銷有效拉動。否則,花費精力去強調鋪貨率,只會讓企業進入盲目鋪貨的誤區。
誤區二: “渠道為王” 是酒企競爭的核心力量
從營銷4P角度來說,即產品、價格、渠道、促銷四項要素,四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如果單純以渠道稱王,即使一時取勝,也很難保持長久的勝績。
例如某白酒A產品,產品質量一般,價格偏高,缺乏品牌形象傳播,就是渠道做得再到位再精細,產品照樣不一定銷售得好。
國內酒類產品銷售渠道競爭激烈,但渠道發育落后,大多以傳統渠道為主。特別是城鄉二元化結構非常典型,最好制定“一地一策”,滿足不同市場營銷的需要。特別是在三四級渠道上,價格戰已發展成一場主流戰爭,渠道的優勢在逐漸淡化,過分依賴和爭搶渠道,沒有產品力和傳播力支撐,很難占領主流市場。
此外,酒類產品依靠單一的銷售渠道也很難實現銷量的突破。比如一款中高檔酒類產品,選擇什么渠道進入市場呢?要么是以“終端盤中盤”模式先抓住領袖餐飲店渠道,以樣板餐飲店帶動更多的餐飲酒店和消費者。另一種方式就是重點操作公關團購渠道,通過高勢能人群的口碑傳播來帶動更多的人。但無論是終端酒店還是公關團購的銷量是有限的,要想實現銷量的上升,還要進入名煙名酒店、商超、酒店等渠道,通過復合渠道的共同推進才能達到目標銷量的實現。
再者,酒類企業模仿及跟風趨勢嚴重,一旦某個企業在某個渠道運作成功,就會有很多企業去效仿,最終又會淪為同質化的惡性競爭,誰也沒有優勢而言。當前酒類企業已經很難在渠道上占領絕對優勢,“渠道為王”時代已經不復返了。
誤區三:深度分銷是業績快速增長的致勝法寶
深度分銷大意是:通過減少渠道層次,將銷售組織下沉,增強企業對渠道的控制力,擴大終端市場的覆蓋面,提高消費者購買幾率的一種銷售渠道模式。在一些企業內部,深度分銷也被稱為“渠道精耕”。
一些酒類企業引進深度分銷模式來操作酒類產品,取得成功后,便開始推崇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深度分銷的神力。
筆者并非反對深度分銷,而是想提醒酒企在運用深度分銷時,多些慎重,少點魯莽,不要完全迷信于深度分銷的神力。
酒企在確定做深度分銷時要考慮所需的條件:一是需要企業強大的資金實力和渠道管理以及控制能力作后盾;二是需要企業擁有適銷對路的產品線、與渠道深度相匹配的品牌活力,能夠為渠道提供足夠的運轉利潤,形成良性循環。 實力不濟、管理不到位或處于品牌初創期的企業,如果深度分銷,可能會半途而廢,甚至大傷元氣。
當前酒企中,很多人并不能真正理解深度分銷的精髓,更談不上好好利用了,只是從形式上做文章,將深度分銷獨立了起來。其實,深度分銷不是渠道革命,而是渠道改良,是在原有渠道基礎上增加了合理的服務,讓廠家更加貼近消費者,更加了解消費需求,從而生產出更適合消費者的產品,并且通過高效的渠道將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中,而不是摒棄經銷商自營終端。
深度分銷應該將廠家與經銷商的資源進行有效的整合,將廠家與渠道各層級之間變成一個統一的整體。廠商之間最大限度地建立相互信任、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共同發展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