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一般根據營銷策劃案里提到的“市場調查”制定營銷任務——要求經銷商在各年度中要實現的營銷額,下達給經銷商。經一定時間期限,未完成營銷任務者將被取消有關優惠政策或被取消代理資格,進行重新招商等等。
但是,這些“市場調查”里的數字,不少與官方統計資料、媒體見報數字相似相近。記者在一個縣區酒管局親眼見到“官方”收集錄入數字的做法:工作人員把電話打進各酒廠,要各酒廠上報產銷數字。而廠家是如何上報這些數字的呢?要爭取貸款或土地征用的酒廠,就把數字放大一點;要減少稅費開支的酒廠,就把數字縮小一點;更有辦事人員不耐煩的酒廠,干脆隨意口述一個數字上報完事。
也有些“營銷策劃”按一個地區的人口數字推算,比如說一個500萬人口的地區,“營銷策劃”即按人均一月一斤白酒消費量測算,那么,這個地區的月銷量就是2.5萬千升,一年銷量即是30萬千升。至于這個地區到底有多少餐飲店、多少煙酒店、多少商場,有多少品牌酒,各品牌銷量到底多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大;500萬人口中,多少農民,多少商務、政務工作者,多少年輕人,多少人在家,多少人已經外出務工,多少人屬于高消費人群等等情況,“營銷策劃”多數無法做到有準確調查依據的“市場調查”。這樣的營銷策劃投入市場后,到底有沒有執行力呢?可想而知。
“愛賣不賣,廠家銷售任務簡直整死人。”瀘州一煙酒店的楊女士告訴記者,一品牌酒讓她做代理商,在這一品牌的市場影響力還沒起來時,就每月給她下達100件銷售任務。她投入市場運作了3個月,花了很大精力還沒賣出50件,沒得到廠家一句肯定,所以,她現在就干脆不賣了,虧就讓它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