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經驗表明,在經濟增長比較困難的時期,往往對經濟結構和體制中存在的問題暴露比較充分,比較容易形成共識,針對存在的問題對癥下藥,及時調整政策,推出相應的改革措施,有利于提振信心,并為經濟增長創造條件、鋪平道路。
改革重心在于改善民生
擴大內需是保增長的根本途徑,結構調整是保增長的方式和主攻方向,深化改革開放是保增長的強大動力,改革措施推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改善民生。在目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特殊形勢下,要通過深化改革開放,完善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使當前的經濟困難轉變為擴大國內需求,優化經濟結構和完善體制機制的歷史契機。
2009年“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以及“穩定和擴大就業”是黨和國家政策的主要目標,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要圍繞實現這一主要目標而展開。在經濟增長面對困難形勢下,為了促進經濟的復蘇和回升,所有出臺的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經濟增長,要在保增長上下功夫,也即2009年凡是對經濟增長有利的改革措施要堅定不移地推出,對經濟增長不利的改革措施,堅決不出臺。
根據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一是加快推進要素市場、資源價格、財稅、金融、投資等方面的改革,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二是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領域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三是建立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四是繼續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進一步加快壟斷行業改革,不斷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促進公平競爭;五是加快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根據30年來改革開放的經驗,在任何時期推出改革措施都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考慮改革措施出臺的時間、力度,以及企業和人民群眾可承受的程度,穩妥推進改革。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凡是讓老百姓掏錢,但又不屬于擴大消費范疇的改革措施,以及加重企業和群眾負擔的改革措施均不能推出,應作暫緩處理,待條件具備后再議。
例如,從長期看,“環境保護稅”應該出臺,企業和公民都應承擔環保和環境治理的費用負擔,而繳納一部分稅收。但是,考慮到這將在經濟疲軟時期增加企業和群眾的負擔,因此,這項改革措施在2009年將不予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