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信用銷售全面健康發展,商務部等五部門在日前下發的關于推動信用銷售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指出,在銀行消費信貸的基礎上,鼓勵大型零售企業向消費者直接開展信用銷售。
商務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保監會發布的這份意見說,信用銷售是企業通過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單位或個人銷售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方式,是市場經濟中商品交易的基本形態,是生產經營者相互之間,以及生產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直接信用的重要形式。
發展企業之間的信用銷售將使賣方企業通過信用銷售提前鎖定目標市場,擴大銷售規模;使買方企業以較少的資金投入和較長的支付周期,擴大采購規模,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這份意見指出,在銀行消費信貸的基礎上,鼓勵大型零售企業向消費者直接開展信用銷售,鼓勵零售企業與商業銀行、信用擔保公司合作開展各類信用銷售業務,擴大即期消費。
同時,意見還鼓勵商業銀行加強與企業、保險機構之間的合作,發展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幫助企業解決信用銷售中的融資困難;鼓勵商業銀行針對信用銷售特點,創新擔保方式,發展動產、倉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發展保理等新型融資業務。
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