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上市公司明確分紅政策的最后期限——2009年6月30日的臨近,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明確了分紅政策。其中,民生銀行和興業銀行最新修改后的分紅政策,與證監會去年發布的增發新規相吻合,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或為其將來公開增發鋪路。
兩銀行修改公司章程
近期,各家銀行分紅政策也隨著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浮出水面。
記者發現,興業銀行、民生銀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均明確規定:“最近3年現金分紅累計分配的利潤,應不少于本行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這一條款正是證監會去年10月發布的《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中,對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提出的新要求。市場人士分析,將此條款列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意味著興業銀行、民生銀行或許在為公開發行股票掃清障礙。
統計顯示,截至去年末,民生銀行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9.22%、6.60%;興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24%、8.94%。
多家銀行有融資需求
隨著銀行今年信貸高速增長以及銀監會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提高,商業銀行融資需求日益凸顯,大部分上市銀行都公布了發行次級債券或混合資本債券、金融債券的計劃,以補充附屬資本,提升資本充足率。
目前,上市銀行中核心資本充足率偏低的銀行為浦發銀行、民生銀行、深發展和招行。
截至去年末,上述4家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5.03%、6.60%、5.27%、6.56%。其中,浦發銀行、深發展、招行核心資本充足率今年一季度末分別下降至4.84%、5.23%、6.54%。
“這4家銀行在上市銀行中融資需求相對迫切,核心資本充足率低于4%的監管要求銀行部分業務則將受限。”國信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邱志承告訴記者。
公開增發不是唯一選擇
股本融資可通過公開發行股票或者非公開發行股票來實現。
目前,浦發銀行已經公布非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公開發行股票的方案,計劃融資不超過150億元,正等待監管層審批。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則已經修改分紅政策,修改后的分紅政策符合監管部門對公開發行股票的要求。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非公開發行對上市公司的要求相對寬松,不需要滿足“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的條件,因此,或許一些銀行未來會效仿浦發銀行考慮定向增發的方式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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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