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發布
新華網北京6月19日電(記者韓潔、羅沙)記者19日從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獲悉,國務院近日決定,在境內證券市場實施國有股轉持,即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凡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國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均須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對轉持股份承繼原國有股東的禁售期義務。
財政部和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劃轉部分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是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十七大報告中關于通過多種渠道籌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綢繆、積極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養老金缺口的實際行動,是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重要投資機構,奉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責任投資的投資理念。劃轉部分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并對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至轉持政策頒布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的股份,在承繼原國有股東禁售期的基礎上延長三年禁售期,將有利于增強投資者信心,有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四部門發布境內股市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實施辦法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和社保基金會19日聯合印發了《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明確從即日起在我國境內證券市場實施國有股轉持。
131家國有股公司應轉持股份市值近640億元
根據境內國有股轉持公司國有股東的轉持數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國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國有股東826家,應轉持股份約83.94億股,發行市值約639.33億元。
新聞分析:啟動國有股轉持政策意在充實社保基金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一政策主要是從充實社保基金這一戰略層面考慮的,通過將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有助于社保基金通過增持的國有股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其著眼點是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過程中出現的支付高峰。
這一政策的實施,究竟會對股市有何影響?賈康認為,這一政策對股市影響不大。因為要轉持的國有股都是已經發行的股票,是可以流通的,轉持的主要是對股票的管理權和操控權。